山東省應急管理廳12月3日發布的行政處罰公示顯示,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南通二建”)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違法,被罰款兩萬元,執法部門是歷下區應急局。
南通二建官網資料顯示,公司是集科研、施工、投資于一體,跨行業、跨地區、多元化經營的大型建筑企業集團,擁有注冊資金10.18億元,總資產495億元,凈資產128億元。
據天眼查數據,南通二建歷史上曾遭遇多次行政處罰,以2019年為例,1月因施工現場未按規定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致使揚塵污染周圍環境被南通市啟東市城管局罰款;5月,該公司因違反《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被南京秦淮區建設局罰款。
此外,南通二建還在2018年因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改建被深圳市福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罰款1萬元;在北京大興區廣陽大街30-1#辦公商業樓(自持)等項目施工過程中,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遭北京住建責令改正并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