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保監籌〔2018〕75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延挺,該分行存在信用卡監測不到位,對特約商戶管理不嚴的違法違規事實。
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罰款30萬元并責令其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20日。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保監籌〔2018〕75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延挺,該分行存在信用卡監測不到位,對特約商戶管理不嚴的違法違規事實。
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罰款30萬元并責令其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