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昨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工商總局消保局局長周石平指出,發現電商平臺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會上有記者問:去年3·15的時候《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實施,實施這一年來效果很不錯。但是有一個問題存在,有些電商平臺上許多商品標注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當這些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維權可能會比較困難,對于這個現象下一步會有什么具體舉措?
周石平介紹,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工商總局制定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于去年3月15日起施行。實施一年來,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經營者加強自律,維護良好的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確實目前存在一些問題,如有些電商平臺經營者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范圍等。
周石平指出,下一步,我們將堅持問題導向,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確保制度落實。一是督促電商平臺加強自律。督促電商平臺切實履行消費維權社會責任,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二是加強消費維權領域監管執法。發現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三是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和制度。根據網絡購物行業的實際情況,及時回應消費者的關切,適時完善和出臺有關制度,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