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區下達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補助資金1203萬元,由試驗區統籌使用,助力試驗區高質量發展。
據悉,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對試驗區新引進的區域性總部(含服務及銷售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性總部)企業按照實繳注冊資本金額,由試驗區按1%(含)—3%(含)給予補助。對在試驗區自建、購置或租賃辦公用房的新引進的總部企業給予補助。自建或購置辦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且每家企業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給予補助;租賃辦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500元且每家企業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補助。
支持新興產業和鼓勵類產業發展。主要支持試驗區引進數字經濟企業發展基于數字技術的服務新機構和服務體系,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自設立之年起至2025年,除可申請自治區獎勵資金外,由試驗區另給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30%的一次性獎勵。支持試驗區按照財政資金分年定額補助原則,對試驗區內注冊并依法納稅的屬于鼓勵類產業的企業,在生產經營用電費用方面給予財政補貼。
支持高層次人才引進。對新落戶試驗區并有重大貢獻的企業核心高層管理人員、骨干科研人才和其他專業人才,以及在試驗區創業的高層次人才,經試驗區認定后,按規定給予獎勵。(記者 周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