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示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生產劣藥風寒感冒顆粒,山東孔府制藥有限公司被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沒18余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孔府制藥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風寒感冒顆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 “禁止生產、銷售劣藥。”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其風寒感冒顆粒251盒,并罰沒款189966.60元。
山東孔府制藥有限公司官網介紹,其隸屬于山東裕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現代化中藥制藥企業,公司現有資產8000萬元,全部生產線于2008年11月通過國家藥品GMP認證。公司多次被山東省、濟寧市工商局評為“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被曲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評為“藥品質量信得過單位”。“孔府”品牌商標為全國3.15打假網查詢系統重點保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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