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以合同條款免除產品質量保證責任、經營者以交付時消費者檢驗為由免除己方責任、捆綁收費、免除逾期交房責任、合同雙方責任不對等……31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汽車銷售、房地產業和網絡市場等行業10條典型不公平格式條款,提醒消費者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一級巡視員胡鳳蓮表示,近年來,企業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成為了消費領域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反映較為突出的熱點和焦點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費領域“霸王條款”現象,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重點針對房地產業和汽車買賣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條款,開展集中規范整治。對往年開展的網絡市場不公平格式條款規范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
一年來,山西省市場監管系統備案格式合同共計377份,查辦合同違法案件31件,收集整理各類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300余條,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30份,對經營者逾期不改的,將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和《山西省合同監督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市場交易監督管理處處長邢朝義介紹,2020年,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將加強法律法規和輿論宣傳。依托新聞媒體、報刊、微信等傳播渠道,對房地產交易和汽車銷售等行業合同格式條款點評意見進行多方位的普法宣傳,進一步提高民眾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將制定推廣相關行業的合同示范文本。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加強對汽車銷售市場和房地產業市場等行業合同格式條款的規范,研究制定推廣一批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督促糾正和遏制經營者的合同違法行為。”邢朝義說,要不斷加強企業主體的自律性,積極進行自查自糾,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此外,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繼續加大“合同幫農”工作,扎實推進“三個一批”(即指導簽訂一批種植養殖及收購合同或農超、農校、農企對接合同;制定推行一批涉農合同示范文本;服務辦理一批涉農動產抵押登記,促進涉農融資服務)工作,助力脫貧攻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