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年僅三歲的兒童模特妞妞,在拍攝服裝照片過程中被媽媽責備的視頻在網絡上被曝光,隨著事件的發酵,“妞妞事件”卻引發了網友的大量討論,同時,“童模”這個詞匯也正式進入了大眾的視野。
為了探訪童模們真實的生活狀態,12月16日,由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指導,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推出的重點年度節目《成長啟示錄》第一期為我們呈現了鮮為人知的行業真相。
當童模是孩子成才的跳板,也是部分家長的經濟來源
浙江省湖州市織里鎮是中國最大的童裝產銷基地,全鎮擁有童裝企業5700多家,輻射國內117個大中城市和境外15個國家和地區。織里鎮發達的童裝產業,自然衍生出一系列的相關產業,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童模行業。
今年8歲的童模悅悅,曾在很多模特比賽上都拿了大獎,這次,悅悅剛參加完米蘭時裝周回來,而她登上國際舞臺,更是讓媽媽打心眼里高興,她表示,悅悅從小膽子很小,通過模特活動的參加,不僅讓孩子變得更加開朗了,也多了一份自信。
雖然像悅悅這樣的例子,是織里很多家長想要追求的目標,但也有家長為了借助著孩子的成功,從中獲取經濟利益。
據當地職業童模經紀人瑤瑤介紹,她手機微信上的群聊中,每個群內都大概有幾百名兒童的家長,群內經常會發送一些童模招聘的信息,感興趣的家長也都會主動聯系經紀人,并發送孩子的模卡,而在模卡上,有孩子的身高、體重、年齡及三圍尺寸等各種信息。據瑤瑤介紹,就算一個剛入行的童模,通過一天的拍攝也可以獲得四五千元報酬。而有熟練的童模100件衣服兩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拍完,每個月會拍攝上千件衣服。
《成長啟示錄》發現,每天下午四點鐘孩子們放學后,攝影基地就會有大批的童模及家長拎著箱子,拿著衣服,推著滿載拍攝服裝的推車涌進攝影基地。在不斷閃爍的閃光燈和快門聲中,這里的孩子們快速地更換著一件又一件衣服,動作之間多少帶著一份職業的麻木。而這里隨處可見的攝影店,深夜里依舊在加班加點地開展著工作。
大批“童漂”進織里,家長變身“經紀人”
織里童裝產業的發展,客觀上需要大量童模來進行服裝的展示,從而打開市場;而童模產業的發展,反過來也成為織里童裝產業興旺發展的助推器,兩者相互促進,缺一不可。在這樣的狀況下,越來越多的外地人來到織里,讓自己年幼的孩子從事著童模這一新興的職業。而這些人也被當地人成為“新織里人”,他們的孩子也因此成為了“童漂”。
2018年,悠悠爸爸來到織里開起了經營童裝的網店。每次拿到貨后,碰到好看的款式悠悠爸爸都會給悠悠留一套,很多顧客因為看到悠悠穿著上身好看才選擇購買,因此悠悠也會偶爾給自己家的產品拍攝照片。悠悠爸爸說:“女兒愿意拍就給他拍一下,不愿意就不拍。”而悠悠也表示,拍照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自己心里很開心。
不過,像悠悠這樣,能夠根據自己的心情隨性“工作”的孩子還是少數,更多來到織里從事童模行業的孩子,在工作時或多或少都要受到家長的支配。有人說,在織里,一個成熟的童模是沒有假期的,他們永遠是在拍攝中或趕在下一場拍攝的途中。而這些童模的家長則擔任自己孩子的經紀人,衣著光鮮地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商家和劇組之間。
在織里,大大小小的商業活動、劇組選角活動絡繹不絕。在《成長啟示錄》的調查中發現,面對一些劇組提出的“每天上妝”等工作要求,童模家長不但表現出了極大的配合,甚至表示自己愿意為孩子辦理休學手續,以發展相關工作。而根據當地攝影店的銷售人員透露,有相當一部分孩子因過度參與拍攝工作而影響了學習時間,她說:“他們基本上不上學,沒時間去上學,不知道他們爸媽怎么想的。”
而以某發布會活動為例,走點位、記流程、挑衣服,一天忙下來,一個童模會獲得三百元左右的酬勞,晨晨就是其中的一個。晨晨說,為了這場活動,自己一天沒有去學校,為此只能在第二天的時候,找老師和同學把落下的課程補一遍,自己不喜歡這樣的活動,也感到很疲憊。然而,在晨晨爸爸看來,這樣的發布會是難得的鍛煉機會,雖然偶爾會影響到上課,但從長遠考慮,他還是傾向于鼓勵兒子參加。
行業發展與兒童權益產生矛盾,檢察機關牽頭推出保護措施
童模一旦成名,確實會帶來一定的經濟回報,但同時也意味著高強度的工作節奏,和必須將更多的時間投入到拍攝中,而這些對孩子學業和日常生活的影響不言而喻。一方面是相關產業規模的快速擴張,一方面是孩子健康成長的剛性要求,好在童模行業在高速蓬勃發展的同時,這些問題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妞妞事件發生后,織里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出臺了嚴格的管理措施,對當地童模行業進行規范。同時對全鎮內范圍內所有中小學和幼兒園進行人數摸排,如果發現孩子有反感、不愿意拍攝的,會進行及時干預。
同時,先后有110家淘寶童裝店主聯名呼吁規范童裝拍攝行業,推動對童模的保護。2019年5月27日,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濱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青團濱江區委員會聯合出臺政策文件——《關于規范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
《意見》明確規定,在童模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連續使用童模超過一周或累計超過一個月,導致童模輟學或變相輟學;不得連續活動超過4小時;不得讓兒童穿戴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或引導兒童做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動作、行為;不得以毆打、謾罵等虐待方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目前,“童模妞妞被踹”事件納入最高檢十大經典案例。推動建立檢察機關牽頭的童模保護機制,共同對童模行業中存在的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進行監督規范。給童模穿上“法律外殼”,讓我們共同攜手,為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提供堅實保障。
關鍵詞: 童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