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說(如果)不去實習,(如果)不服從帶隊老師安排,就予以記過處分,讓我們幾百名學生從河南到外地實習近半年,除了在流水線做苦力工作,還得通宵上夜班。”據澎湃新聞報道,多名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信息工程學院的二學生反映,學院此次共派321名學生到某公司工作實習,主要工作內容為組裝電子產品。每天工作12個小時(含加班2個小時),白天工作時間為早八點到晚八點,夜班工作時間為晚7點30分到第二天早晨7點30分。另外,多名學生表示,企業還要求簽一份《承諾書》,學生需鄭重承諾:本人保證目前不是在籍學生身份。
據報道,對于學生被強制做苦力的質疑,該?;貞Q,實習完全合規;而對于學生提到的承諾書,學校表示“不知情”。該校組織的實習,是否合規,這不能由學校說了算,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啟動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追究責任,維護學生的權利。從目前的信息分析,學校聲稱對承諾書“不知情”,可能想推卸責任,但這恰恰說明學校沒有嚴格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制定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下文簡稱《規定》)。要嚴格落實規定,保證大學生實習的質量,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需要完善問責機制,并建立黑名單制度。
《規定》明確,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范、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并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目前,根據學生單方面的反映,尚無法確認是否要求學生加班和夜班。學校的回應只是說“鍛煉”學生,但毫無疑問,“鍛煉”不是違規的理由。而學校以“不知情”來回應讓學生簽不是在籍學生承諾,更暴露學校對實力管理的“隨意”、不負責任,企業這種做法明顯“不誠信”。
實習是高校教育教學的重要環節,因此,必須按教學要求,選擇實習機構,設計實習內容,監督實習實施,并評估實習效果。要做到這一點,需要由學?;驅W院教授委員會對實習環節進行論證,而不能就由學?;驅W院的某位行政負責人或行政部門指定到哪一單位實習。這容易出現圍繞實習的利益輸送——高校向企業輸送勞務,企業獲得廉價勞動力,而學校則從中獲得勞務輸出費用。近年來的違規實習幾乎都是這樣產生的,這既侵犯學生合法權利,又影響實習質量,敗壞學校形象。
但對于這樣的違規實習,處罰卻軟綿綿。在媒體曝光之后,幾乎都只是叫停實習,對違規的學校和企業沒有什么處罰。這是導致違規實習一再發生的重要原因。要治理違規實習,必須加大問責力度,處罰違規學校和企業。筆者建議,應該建立黑名單制度,把違規學校和企業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在招生時,應該注明學校組織違規實習情況,提醒學生謹慎選擇報考,這才能形成對學校的有效約束。
當然,有的學校也確實存在找合適的實習單位難的問題,而為完成實習教學任務,也就會“抓進籃子就是菜”,再加上利益驅使,就可能選擇一些因工作環境艱苦、工資待遇低、職業權利沒有得到保障而無法招到工人的低端產業企業,讓學生去做與專業不對口的“實習工作”。為此,需要教育部門主導,推進校企合作建設大學生實習實訓平臺,為高校學生提供一批高質量的實習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