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江蘇男子醉酒駕車
撞上停在路邊停車位里的一輛車
男子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但是停車的主人卻賠了45萬元
到底什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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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3日
在江蘇徐州銅山某公路上
馬某駕車與停在路邊的商旅車發生碰撞
馬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兩車遭受不同程度損壞
后來經過交警部門調查
死者馬某醉屬酒后駕車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負主要責任
但袁某的商旅車停在小轎車的車位里
雖然大部分停在車位線內
卻有一小部分超出了車位線
于是交警給袁某劃分了次要責任
袁某的車輛有購買保險,事故發生在該保險的承保期間。馬某家屬將袁某、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 132 萬余元。
袁某對事故的責任劃分不服
認為自己車輛正常停放在停車位上
不過是因為該停車位是轎車車位
才造成了車輛無法完全停入線內
而交警認定次要責任的依據就是
有部分在停車線之外
車輛是一個整體的違章車輛
法院也同意交警的認定
示意圖,圖文無關
例如逆向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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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線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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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行的!
法官提醒,司機駕車出行時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位置,并嚴格按照停車泊位線和指示方向停車,不可越線,尤其是大貨車,應當停在相應的車位內,緊急停車時要放置好安全警示標志,切勿貪圖方便而將車隨意停在路邊。
不守規矩,就會吃虧
遇上這事,也只能自認倒霉!
戳小花提醒身邊車主:
別再亂停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