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東公安分局辦案民警審問犯罪嫌疑人
“1040陽光工程”借鑒傳銷模式 謊稱政府支持 吸納大量民眾投資
“一次性投資69800元,便可獲得1040萬元巨額回報。”這種好事聽起來誘人,但稍微有點防騙常識的人,一般情況下按說不會輕易上當。但組織者打著“陽光工程”“純資本運作”“自愿加入絕不強迫”的幌子混淆視聽,從身邊熟人下手一步步騙取受害者的信任。
層層設套回報千萬實為詐騙
犯罪嫌疑人劉某供述,“1040陽光工程”初期實際是以傳銷活動出現的,一度也曾在全國范圍內迅速蔓延,隨著警方的不斷打擊,他們意識到了該作案方式的風險性,隨即不斷變換作案手段,開始宣揚這是被國家暗中支持的資本運作項目,所有參與人員都是在實施一個“秘密政策”,目的是為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實現就業增長。只要每個人投入3800元,然后再尋找29個人入股,就能獲得1040萬元巨額回報。
“為了逃避警方打擊,犯罪嫌疑人不再制定宣傳資料、指導書籍,完全憑口口相傳。種種證據顯示,該團伙已由原先的傳銷犯罪,演變為詐騙犯罪。”鄭州市鄭東公安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大隊長張慷說,這個“1040陽光工程”詐騙犯罪借鑒傳銷模式的“金字塔”作案方式,犯罪嫌疑人為了便于實施犯罪,將各個層級定義為業務員、直接主任、間接主任、三代經理、二代經理、一代經理、總經理等,利用受害人企圖一夜“暴富”的僥幸心理,編造政府支持等理由,通過“高額回報”等名目吸納大量的普通民眾投資。
投資69800元,回報1040萬元?
據介紹,犯罪團伙層層設套,最初將投資的金額定位在3800元,一旦交費加入,其就會再次聲稱,3800元無法獲取1040萬元的回報資格,要想得到回報,最低必須交夠69800元。如果有受害人交夠69800元索要回報時,犯罪嫌疑人便再次要求其必須滿足尋找29人入股等條件。條件不斷變換和增加,直到達到最終非法占有受害人錢財的目的。警方調查后發現,受害者的資金進入犯罪組織后,會迅速被各個層級的犯罪嫌疑人按比例逐級瓜分,根本不存在投資或者運作,是徹頭徹尾的詐騙。
花言巧語挖空心思巧設陷阱
受害人王某一反眏,起初,他也對項目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表示過懷疑。但是項目“經理”不斷為其介紹,并帶他來到鄭州國際會展中心、河南藝術中心等地標建筑物前,一番繪聲繪色的講解之后,他被徹底“征服”了。
他向民警陳述說:“我第一次看到這么漂亮高大的建筑,通過‘經理’的介紹,我被告知這些都是政府使用我們‘項目’的資金建造的,每一個地方的標志都是精心設計,鄭州國際會展中心類似大傘一樣的建筑是項目邀請三人投資的原型,廣場上像大門一樣的建筑就是我們通往成功的‘成功之門’,龍舟賽現場附近的空調代表著國家的中央調控……這么大的手筆,不去投入真會遺憾終生。”
直到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為一一擺明時,王某一才如夢初醒,后悔不已。
辦案民警還提到,根據嫌疑人的供述,為了讓更多受害人相信他們所說項目的真實性,犯罪嫌疑人絞盡腦汁,不惜“指鹿為馬”,他們經常會駕駛租來的高檔汽車、吸著高檔香煙,拍攝一些旅游的畫面,以此營造投資回報致富的假象,吸引更多的受害人出資。
民警提到一個細節,該詐騙團伙中的多個“經理”,使用騙來的錢購買奔馳、寶馬等豪華車輛,同時在選購車牌時故意自選帶有“Z1040”“1040K”“J1040”“10W40”等字樣的車牌,并以此欺騙受害人稱,車牌中的“Z”就是代表政府,車牌的寓意就是政府對項目的支持,這些車牌就是政府對項目的特批,在國內行駛都有特殊的權利。
還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將受害人帶到部分頭目租住的高檔小區,利用小區的監控探頭大做文章,編造謊言稱小區監控探頭就是政府為了保護“1040陽光工程”投資人而花巨資興建的。甚至帶領受害人到一些尚未完工的道路,聲稱道路沒有紅燈,就是政府為“1040陽光工程”開通的綠色通道。
民警說,正是這些看似拙劣的騙術,一次次狂轟濫炸般的拋向那些妄想快速致富的人群,一步步引導著受害人落入設計好的圈套。
對話嫌疑人 他晉級為“老總”沒拿到一分錢
犯罪嫌疑人劉某起初是詐騙團伙中的普通業務員,憑借拉夠了600份“投資”、詐騙總額近200萬元,最終成為一名“老總”,記者對其進行了采訪。
記者:最初參與這個項目的時候,你就沒有懷疑過嗎?
劉某:別人告訴我,這是政府默許的,并且我看到不斷有企業家、大學畢業生加入,就覺得是真的。畢竟大家都在參與。
記者:你在工作中是怎么騙取被害人信任的?
劉某:跟他們聊國家的發展趨勢,介紹中國實體經濟所面臨的實際情況。告訴他們這個項目能帶動國家經濟發展,能解決五大類人群的就業問題。
記者:這跟你們真實的業務有關系嗎?
劉某:如果項目是真的,就有關系。可目前看來,項目是假的。
記者:你怎么跟被害人介紹當地地標建筑跟項目的關系?
劉某:我才不會去介紹這些,這東西也太假了。
記者:你作為“老總”,項目每個月給你多少錢?
劉某:當時說是成了“老總”之后,每月保底收入1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兩到三年拿夠1040萬元之后就必須退出。
記者:那你拿到了多少?劉某:一分錢也沒拿到。
記者:有人拿到1040萬元沒?劉某:不知道。
提醒 不要輕信任何不勞而獲的高利益回報
民警發現,這伙犯罪嫌疑人為了徹底打消受害人的顧慮,會帶著一些心有懷疑的受害人到公檢法等部門的門前或附近“拍照留念”。犯罪嫌疑人不斷編造諸如“咱們的項目對國家有巨大貢獻,所以大家在這拍照是合法的”、“我們的項目是合法的,國家都知道,我們拍照都是國家對我們項目的特許”等彌天大謊。
對此,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日常生活中要不斷提高防范意識,不要輕信任何不勞而獲的高利益回報。對于各種所謂的資本投資必須詳細了解,清醒認識。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鄭州警方敦促相關涉案人員能夠盡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