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預定到店卻無房,超售現象越來越普遍,行業潛規則暴露旅行灰色地帶
提前1個月預定的酒店,到了目的地被告知沒有房,糟不糟心?南方日報日前就接到了一起這樣的投訴,原計劃到東南亞過上幾天“泡酒店”的休閑假期的李小姐和劉小姐,到了蘭卡威第一晚就被迫6人擠在一間房內過夜。南方日報記者發現,到店無房已經成為了當前旅游出行領域最主要的問題之一,但是“超售”這一潛規則以及管轄中出現的灰色地帶,導致這種現象有增無減。
提前1個月預定也被“放鴿子”
為了給自己和家人一個完美的假期,李小姐去年12月就在某OTA上挑選了馬來西亞蘭卡威的丹絨魯度假村,并預訂了5晚,價格是5232元,入住時間為今年1月25至30日。1月2日,當她計劃預約酒店接送服務,OTA電話回復稱現在還比較早,暫時查不到訂單號,讓李小姐自行聯系酒店。1月20日,李小姐聯系酒店時,被告知沒有自己的訂單,她轉而聯系OTA,但OTA以負責的客服沒上班、當日太忙等理由,一再拖延答復時間,最后臨近出發日期才告知李小姐沒有房間。
眼看原計劃的假期很有可能因為無房可住而泡湯,李小姐急得手足無措。該OTA表示,該訂單由平臺上的第三方代理商提供的,并非直營,最初提出的補償方案是補給她三千多元人民幣改住附近的四季酒店,其他差價她自己墊付。李小姐稱,作為老客戶,平臺的失誤卻讓客戶自己買單,這讓她感到很寒心,“沒房的事情是我自己先發現的,不然等帶著老人孩子去到蘭卡威才說沒有房,那就更加慘了。”在經過雙方多次溝通后,最終經過商定,該OTA同意補給她五晚四季酒店。
到店無房6人擠在一間房過夜
事件至此還沒有結束,更“狗血”的情節發生在李小姐同行的朋友劉小姐身上。劉小姐一家同樣訂了蘭卡威的丹絨魯度假村,但在另一家平臺下的訂單,在知曉李小姐的遭遇后,劉小姐也曾向所在的預訂平臺詢問訂單情況,被告知訂單一切正常。到達蘭卡威之前,一切都很順利,劉小姐致電酒店確認了訂單之后,還跟酒店約了接機。然而,飛機落地后劉小姐一家卻被“放了鴿子”,不僅沒人接機,致電酒店時才得知沒有空房了。
無奈之下,李小姐只能租車去接朋友一家,當晚兩家人帶著老人小孩,六個人擠在一間大床房過夜,由于床上擠不下,李小姐和劉小姐兩人只好睡在地板上過一夜,極為不便,大家也沒了出國旅游度假的心情。次日,劉小姐與平臺方溝通后,平臺方同意退還劉小姐五千余元的房費,以及補償另外訂房的費用,但另外訂房費用仍需要劉小姐先墊付。兩家人一趟度假之旅,活活被酒店無房搞得疲憊不堪。
代理商和酒店超售現象越來越普遍
南方日報記者發現,劉小姐和李小姐的遭遇并非少數個案。因代理商或者酒店超售,導致消費者無法入住預定酒店已成為普遍現象,并且在淡旺季都有發生。同時,大多數平臺的反饋速度和處理方式也讓消費者感到不滿。人民網旅游3·15投訴平臺公布的2018年旅游投訴數據顯示,2018年旅游投訴集中在航空、酒店、旅行社、景區和導游等五個領域。從投訴對象來看,在線企業(OTA)的投訴有所上升,主要集中在航空和酒店領域,其中關于酒店的投訴占了29.92%。
除了代理商超售,通過酒店官方渠道預訂房間,同樣有可能出“幺蛾子”。此前,陳女士提前一個月在萬豪官網預訂了兩晚萬怡酒店的客房,并支付了與房費同樣價格的預訂擔保金,但深夜趕到酒店時,卻發現因酒店房間超售無法入住。
到店無房已經成為當前出行糾紛中較為嚴重的問題。太牛國旅大客戶經理李先生表示,超售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代理商故意超售,這種情況發生在OTA平臺比較多,賭客人的行程可能發生變更;二是酒店有很多分銷渠道,系信息不同步導致;三是酒店前期確認之后,酒店突然來了大團,需要部分散客讓位。第二種情況,比如某酒店當天只剩一間房了,消費者分別在不同的平臺下單,就都有可能下單成功,此時有的平臺并不會跟酒店再次確認房間余量。
業界人士稱超售是行業潛規則
一位經營連鎖酒店的業內人士指出,酒店之所以會出現超售現象,是因為未付費訂房存在不確定性,客戶會有臨時取消的風險,酒店方為了自身利益,保證入住率,往往會接受超過總量的預訂。
從事歐洲地接業務的李曉健表示,大多數情況下,代理商(包括OTA平臺和第三方代理商)會與酒店有一定的協議,但是協議的客房數量會隨著旺淡季發生變化,而在操作流程上來說,代理商通常不會預付房費,而是會采用季度結或者年結的方式,比如說去年實際上使用了多少間房,按照實際使用量來結算,“這種結算方式能夠降低代理商的現金流壓力,方便擴大業務量,但是同時也會造成負面影響,特別是旺季的時候,如果不提前預付房費給酒店,超售不可避免,這也是行業的一種潛規則。”
南方日報記者了解到,多家OTA或者平臺為了提升服務質量,都出臺了相關措施來控制到店無房現象。飛豬對商家均有明確規則要求,如遇到店無房,商家應在飛豬聯系商家之時起10分鐘內為買家解決入住問題,在買家不需要支付額外費用的情況下,提供不低于原房型原價格的、同間夜數的房間,或在買家認可的前提下提供原酒店2公里內同等級及以上、同間夜數的房間。攜程方面,如酒店及時告知,會聯系用戶改訂并主動承擔直接損失,如酒店確認后變更,最高賠付首晚房費的3倍,承諾不從退改服務中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記者手記
違規成本低,
灰色地帶難處理
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即使各大平臺都有相關應對措施,消費者仍然難以獲得滿意的體驗。一方面,多個平臺都是直營為主,自身既是違規者,也是監督者,難以做到真正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房價的變動讓消費者往往面臨較大的損失,提前1個月預定能夠獲得很優惠的價格,但是臨時預定房價有可能比原來高出一倍,賠付的房費很有可能沒辦法抵消其它同等級酒店當前的價格。
李曉健也對記者透露,由于超售是潛規則,有些平臺對超售連加倍賠付都沒有,僅僅是退回原來的預定費用,再給一些安慰,但是這對代理商而言只算小傷,因為代理商并沒有預付房費給酒店,消費者預付的錢一直在代理商手中。而由于違規成本較低,導致代理商也不會對超售現象很重視,但是就消費者而言,超售導致的入住受阻足以影響到整趟行程的心情,遇上旺季的話,整體房量緊張,附近也無房可住,最終不得不取消整趟行程,浪費了假期。
除了協商,還能有其它更快速更有效的方法處理類似糾紛嗎?廣東科德律師事務所肖衛華律師表示,如果純粹是訂酒店,不包含其他旅游服務,不屬于旅游主管部門的投訴范圍,這種情況一般認為屬于代理關系,不是旅游服務關系,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如果明確是以旅行社經營該業務,可以認定是屬于旅游業務,如果沒有以旅行社名義經營,那么法律沒有禁止其他公司或單位經營代理業務,不應當認定屬于旅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