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設備行業龍頭企業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600388.SH,下稱龍凈環保)3月20日披露了20億元可轉債的發行公告,公司在賬面坐擁27億元貨幣資金的情況下還堅持發債。
根據披露方案,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于平湖市生態能源項目,龍凈環保輸送裝備及智能制造項目,龍凈環保高性能復合環保吸收劑項目,龍凈環保VOCs吸附濃縮裝置和氧化焚燒裝置生產線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發行可轉債緩解資金需求本無可厚非,但龍凈環保賬面有錢卻還頻頻融資,實在有違正常的商業邏輯。
截至2019年三季度,龍凈環保有高達27.20億元的貨幣資金。記者翻看公司歷年財務信息發現,龍凈環保從2018年開始產生了需要高度警惕的“存貸雙高”問題:高貨幣資金、高銀行貸款。
數據顯示,龍凈環保2018年有息債務規模為25.16億元,貨幣資金為26.94億元;2019年三季報的有息債務為35.37億元,貨幣資金為27.20億元。
手握大量貨幣資金的情況下,公司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將會導致公司有息債務率進一步升高、財務負擔進一步加重。高額的有息負債必然帶來高昂的利息費用,2018年公司的利息支出0.72億元,2019年前三季進一步增加至1.07億元。
在公司主營業務沒有變化的情況下,2018年突然出現存貸雙高問題值得思考。
此外,身處環保行業的龍凈環保還頻頻受到環保處罰。在龍凈環保2019年11月21日發布的公告中,曾對2016年以來,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行政處罰進行了披露。
2018年5月,子公司宿遷龍凈因未按規定開啟移動煙塵凈化器及噴漆作業未在已建成的廢氣處理設施設備中進行,致使大氣污染物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被環保局罰款60萬元;同年8月,龍凈環保因發生高空落物致一名工作人員死亡事故被安監局處罰;12月,公司因漏繳稅款被罰8.48萬元。
此外,行政處罰原因還包括現場施工作業期間吊裝區域違規吊裝作業、氧氣瓶未按規定專庫專儲、現場手腳架擺設不符合規范、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接受虛開發票等共計11項。
據亞視財經網此前的報道,一名龍凈環保外包單位員工表示,龍凈環保“做工程能省錢就省錢,潦草了事,就算施工單位提醒他注意工程質量,都當沒聽見;安全措施做得也不夠好,近年來,聽說出了不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