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投資人表示,四川信托多個資金池類產品出現逾期。
一位購買“申富129號”的投資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該產品在今年5月29日到期,資金回款一直沒有拿到;“百福35號”產品5月31日到期,四川信托目前對該產品沒有相關措施;5月30日到期的“芙蓉43號二期”,以及最近的6月3日到期的“錦江69二期”,也尚未兌付。
一位購買“錦江69二期”投資者稱:“之前一直買其他信托公司的信托產品,后來四川信托的收益率比別家的高,就開始買四川信托的產品。”
一般而言,按照合同約定,信托公司在產品到期后,在10個工作日內若能為投資者兌付,不算違約。目前,四川信托多款產品到期已經超過10個工作日,出現逾期。
當前,四川信托逾期產品規模有多大?有何措施處置?資金池產品規模有多大?第一財經向四川信托詢問,截至發稿,未做回應。
5月8日,銀保監會發布《信托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稱,信托公司應當做到每只資金信托單獨設立、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單獨清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征的資金池業務,不得將本公司管理的不同資金信托產品的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上述文件顯示,信托公司應當合理確定資金信托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加強期限錯配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例如,封閉式資金信托期限不得低于九十天。開放式資金信托所投資資產的流動性應當與投資者贖回需求相匹配,確保持有足夠的現金、活期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等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資產。
5月11日,有市場消息稱,“四川信托即將被接管,資金池業務全部停止,高管的個人護照全部上交”。對此,四川信托回應稱,“我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各項業務均有序開展。”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一段時間,四川信托多款信托產品的融資方經營情況惡化、公開市場債券出現違約等狀況,但這些公司對應的信托計劃卻沒有發生延期或違約。有市場人士質疑,相關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未延期或違約,是否存在借新還舊等情況,對此,四川信托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均不回應”。
公開資料顯示,四川信托目前注冊資本35億元,共有10家股東,持有10%以上(含 10%)股份(或出資比例)的股東分別為:四川宏達(集團)、中海信托、四川宏達股份。其中,四川宏達(集團)與四川宏達股份的實際控制人同為劉滄龍。
四川信托2019年年報顯示,去年歸母凈利潤為5.21億元,同比下滑30%。自營資產中,去年年初不良率為4.82%,年末不良率升至22.21%。
宏達股份的日子也不好過。季報顯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宏達股份營業收入4.60億元,同比下降25.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29萬元,同比下降125.42%,基本每股收益-0.0075元。(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