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硅產業”)近期在上交所披露招股說明書,公司擬登陸科創板,計劃募集資金約25億元,用于集成電路制造用300mm硅片技術研發與產業化二期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硅產業成立于2015年12月,是目前科創板已受理企業中“最年輕”的企業,主要從事半導體硅片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作為一家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硅產業的“科創含金量”可圈可點。招股書顯示,硅產業過去三年研發費用率平均值約9%。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擁有已獲授權的專利300項,其中,發明專利為273項。
扣非歸母凈利三年多虧損逾3億
招股書中披露,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下稱“報告期”)硅產業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7億元、6.94億元、10.1億元和2.7億元,但扣非后的歸母凈利潤則分別為-9081.32萬元、-9941.45萬元、-1.03億元和-2039.36萬元,累計虧損金額達3.14億元。
此外,報告期內,硅產業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為1782.35萬元、9729.74萬元、1.66億元和2026.21萬元,合計金額約3億元,
有市場人士提出疑問,這樣一家主營業務連續虧損的公司,能否闖關科創板成功頗具爭議,因為監管層也要對廣大投資者負責;即便僥幸成功登陸上市,其二級市場的表現也可能不盡如人意,畢竟是否具備投資價值,最終還得回歸到公司基本面上來。
對于硅產業 “科創含金量”、主營業務連續虧損等問題,中國網財經發函并致電硅產業,其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目前無法對此做出回應。
逾10億元商譽懸頂
據了解,硅產業目前擁有16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大部分營收也由旗下子公司貢獻。其中,半導體硅片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便是主要由上海新昇、新傲科技、Okmetic三家控股子公司實際開展。
招股書顯示,上海新昇是中國大陸率先實現300mm半導體硅片規模化銷售的企業;新傲科技是中國大陸率先實現SOI硅片產業化的企業;Okmetic擁有30余年半導體硅片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經驗。
據《華夏時報》報道,2016年硅產業實現的營業收入,主要是當年收購的Okmetic合并報表后帶來的收入;2017年公司營收同比大增99.86%,幾乎全部來自于Okmetic的貢獻;2018年公司營收同比大增45.64%,同年,上海新晟開始大規模量產300mm硅片,當年產生營收2.15億,這是硅產業2018年營收大增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因并購上海新昇、新傲科技和Okmetic三家公司,硅產業目前有10.9億元的商譽,在目前已受理的科創板企業中暫列第一。2018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因商譽暴雷導致業績巨虧的案例比比皆是,硅產業面對的商譽減值風險不言而喻。
產品曾因質量問題被退貨
據招股書顯示,硅產業是中國大陸率先實現300mm半導體硅片規模化銷售的企業,截至2019年3月31日,該產品已通過40多家客戶的認證。
據悉,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3月,硅產業300mm半導體硅片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3.57%、82.7%和64.13%,產銷率分別為88.64%、95.72%和59.5%,均出現了較大波動。
硅產業表示,產能利用率和產銷率的波動主要是受全球半導體行業、半導體硅片行業的景氣度影響。“受行業影響,預計2019年1-3月公司300mm半導體硅片產能利用率、產銷量下滑趨勢將延續1-2個季度,在2019年第四季度到企穩回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和2019年1-3月,硅產業的300mm半導體硅片曾因質量問題發生退貨。硅產業回復上交所問詢函時表示,兩次退貨金額分別為51.28萬元、40.3萬元,占300mm半導體硅片營業收入的比重較小,分別為0.24%、0.96%。主要退貨原因包括半導體硅片電阻率、顆粒度檢測標準不一致等問題。
無控股股東和實控人
硅產業在公司的管理上也有一些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通過天眼查得知,硅產業投資的上海新昇和保硅(上海)半導體都曾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此外,上海新昇還被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新傲科技新徠分公司也曾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外,硅產業的管理層也不安穩。天眼查顯示,今年3月以來,硅產業的主要人員發生了5次變更,注冊資本發生2次變更,投資人和法人也出現了變動。
對此,硅產業在回復上交所對于管理層人員變動對公司的影響時表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未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報告期內,公司的董監高人員的辭任不存在使得相關的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況。
有業內人士分析,硅產業近期做出的一系列調整或許是為了科創板上市刻意為之。不過,硅產業的管理問題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目前沒有控股股東和實控人。
國盛集團和產業投資基金為硅產業的并列第一大股東。硅產業是控股型企業,半導體硅片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由三家控股子公司實際開展,硅產業方面也表示,若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控制體系得不到有效執行,則公司可能無法及時了解相關子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也無法實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從而產生一定的公司治理和經營風險。
對此,上交所在問詢函中問道,國盛集團、產業投資基金是否存在關于硅產業持股比例安排的相關協議或一致行動安排,是否有關于發行人控制權的約定,是否建立了相關協商和分歧解決機制。
硅產業在回函中表示,國盛集團、產業投資基金獨立行使作為硅產業股東的股東權利,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不存在關于發行人持股比例的安排,雙方未建立協商和分歧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