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息稱,會員電商平臺云集預計5月初赴美IPO,公司此前于3月21日正式向美國SEC提交上市招股書。
值得注意的是,云集曾因涉嫌傳銷收到過近千萬元的罰單,云集微店創始人肖尚略表示,公司此后對有爭議的部分進行了整改。
但在業界看來,整改后的業務模式仍然面臨傳銷困局,這對于后續公司發展都還存在隱憂。
三年累計虧損近2億元
云集披露的財報資料顯示,云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營收分別為12.84億元、64.44億元、130.15億元;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GMV(成交總額)分別為18億元、96億元和227億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云集凈虧損分別為2466.8萬元、1.05億元和5632.6萬元,三年累計虧損近2億元。
IPO前,云集創始人、CEO肖尚略為第一大股東,持股46.4%;鐘鼎創投為云集第二大股東,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為第三大股東,持股10.5%;云集首席技術官郝煥持股2.5%。
云集微店依靠社交電商方式拓展會員,在2015年采用“三級分銷”模式,用戶獲得老店主邀請后,支付365元/年的服務費,然后便可成為新店主,之后可以邀請其他用戶加入平臺。店主直接或間接邀請160位、1000位新店主后,可分別成為“導師”、“合伙人”,之后每邀請一位新店主,可分別從平臺服務費中獲取收益,“導師”為170元/人,“合伙人”為70元/人。
云集微店因“三級分銷”違反《禁止傳銷條例》,在2017年5月收到杭州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罰單,沒收違法所得約808萬元,罰款150萬元。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集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公眾號被永久封號,目前公司官方公眾號賬號主體為“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仍在灰色地帶徘徊
由于早期的方式存在一定傳銷風險,肖尚略將公司定位為會員制電商,不過,這一形式仍然面臨傳銷之嫌。
隨便打開一位會員店主的朋友圈會發現,他們與印象中的微商無異:每天更新多條動態,大多與促銷商品有關,同時積極宣傳成為店主后,賺錢以及獨立自主的好處。
云集微店在2016年完成了“一級分銷”模式改革。公司“一級分銷”模式下,用戶獲得老店主邀請后,支付398元/年的服務費后,可成為新店主,同時獲得開店禮包(平臺精選商品),之后每邀請一位新店主,可獲得店主資格延期3個月與40元云幣(1云幣=1元,可用于購物抵扣)。在店主直接或間接邀請100位新店主后,可成為主管,之后每邀請一位新店主,可獲得150元培訓費與其銷售傭金的15%。店主邀請團隊人數達1000人后,主管可競聘經理,經理可獲得旗下團隊新店主培訓費60元/人與團隊銷售傭金的5%。主管、經理均屬公司服務團隊,與公司簽訂兼職勞動合同,財務收支由公司總部統一結算。
但這一模式已游走在灰色地帶。肖尚略稱,調整后的云集店主只能賺取賣貨的收益,并增設了第三方服務商模塊,為店主提供培訓與服務,云集則根據綜合業績,向服務商支付培訓和服務費用。
這一點在云集的招股書中也有所解釋。云集稱,目前已與5家第三方服務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服務經理負責組織課程、培訓會員,教授他們如何使用App等。云集營銷費用中的絕大部分都來自會員管理費。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集共有超過7萬名服務經理,大多數服務經理同時也是云集會員。
值得注意的是,有觀點認為,這種第三方服務公司的調整方式,只是將多級分銷進行拆分和包裝。在實踐過程中,云集會員內部仍有著清晰的層級晉升架構,會員的三級分銷情況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