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解憂,唯有杜康。3月25日,一份針對“雇用水軍損害商業信譽”的法院判決,意外的將“杜康”商標之爭再次推上風口浪尖,也讓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洛陽杜康)與陜西杜康酒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陜西白水杜康)多年的恩怨浮出水面。
“不存在‘杜康’商標之爭,‘杜康’商標歸屬一直都很清晰明了,這個事是陜西‘白水杜康’侵權‘杜康’引發的”,洛陽杜康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自2011年起,洛陽杜康先后多次起訴陜西白水杜康侵權,盡管法院判決后者賠償1500萬元,但其“對‘杜康’品牌的損害無法估量”。
陜西白水杜康董事長被判“雇用水軍、損害商業信譽”
3月25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布了一則判決結果,陜西白水杜康董事長張紅軍被判 “損害商業信譽罪”,該判決與陜西白水杜康侵害洛陽杜康商標權案有關。
2016年,因發現陜西白水杜康方面未規范使用“白水杜康”商標,洛陽杜康以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對其發起訴訟,陜西白水杜康一審、二審均敗訴。2018年4月16日,河南高院的裁決維持了此前一審二審的判決結果:陜西白水杜康須賠償洛陽杜康經濟損失1500萬元。
洛陽杜康方面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陜西白水杜康的1500萬元賠償款仍未執行到位,而陜西白水杜康已在去年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白水杜康就沒好好賣酒,到處蓋章賣授權,然后變造商標混淆成‘杜康’”。
洛陽杜康相關負責人表示,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后,陜西白水杜康董事長張紅軍不服判決,雇“水軍”發帖質疑河南高院的判決,最終因“水軍”事發,被呼和浩特回民區法院判以“損害商業信譽罪”。
兩個杜康的十年紛爭
由于擁有近似的“杜康”商標,洛陽杜康與陜西白水杜康兩家酒企的恩怨持續了漫長的年歲。據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由于歷史遺留問題,曾出現過伊川杜康、汝陽杜康、陜西白水杜康三家“杜康”并存的時期,當時三家企業就因為商標問題紛爭不斷。2009年,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伊川杜康與汝陽杜康合并為洛陽杜康,杜康商標之爭演變成便了洛陽杜康和陜西白水杜康的對峙,洛陽杜康是“杜康”商標的持有人,陜西白水杜康持有的商標是“白水杜康”。
2009年起兩家企業曾互相約定,三年之內陜西白水杜康的產品不在河南市場銷售,洛陽杜康的產品也不進入陜西市場。三年之約結束后,兩家企業的產品開始互相滲透。但在洛陽杜康方面看來,陜西白水杜康的產品在商標使用上,有意將“白水”二字縮小和弱化,而將“杜康”二字放大,存在著故意混淆品牌的嫌疑。“陜西白水杜康在使用‘白水杜康’標識時,有意將‘杜康’兩字和‘ 白水’兩字拆分使用,‘杜康’兩個字被突出使用,容易引起消費者混淆與誤認。”
自2011年起,洛陽杜康先后多次起訴陜西白水杜康侵權。
杜康酒市場亂象橫生
在洛陽杜康方面看來,陜西白水杜康的侵權嚴重損害了杜康的品牌形象,也影響了杜康品牌的整體市場份額。“影響相當大,我們現在走中高端路線,而白水杜康的貼牌酒賣到了幾元錢一瓶,消費者并不清楚二者之間的區別,對杜康品牌損失很大”,洛陽杜康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時指出,陜西白水杜康旗下的很多品牌都是授權、貼牌,酒的質量沒有保障,價格管理混亂,“很多品牌一眼望去魚龍混雜”。
有消費者也曾經表示,超市里一款原價99元的“杜康酒”只賣9.9元。據了解,這些酒無一例外都是打著“杜康”旗號的貼牌酒。有經銷商表示,洛陽杜康走的是中高端市場,而陜西白水杜康走的是中低端市場,產品價格低,對洛陽杜康的市場有一定的沖擊,“陜西白水杜康的企業管理混亂,山東、安徽、河南等許多地方都有分裝廠,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管理上也有漏洞。”
在洛陽杜康方面看來,盡管法院判決陜西白水杜康賠償1500萬元,但陜西白水杜康的侵權行為對杜康商標的損害其實是無法估量的。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洛陽杜康的年銷售額在10億元左右,這個體量對于老牌名酒企業而言并不算大,如何能將“杜康”品牌繼續做大做強仍是巨大考驗。針對洛陽杜康對陜西白水杜康的侵權指責,中國網財經記者聯系陜西白水杜康方面,截至記者發稿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