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下發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基金銷售機構管理新規”)震動業內。有獨立銷售機構人士表示,已經應新規要求開始整改業務,同時也希望刪除非貨幣基金保有量要達到10億元的規定。
保牌生死線
基金銷售機構管理新規強化了對公募基金銷售機構特別是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內控與風險管理要求、提升銷售機構專業服務能力和完善公募基金銷售業務資格退出機制,特別要求基金銷售機構排除貨幣基金后,近一年基金銷售日均保有量要達到10億規模。因銀行、券商等銷售機構體量大,風控制度完善,這一硬性要求可謂獨立銷售機構的“生死線”。
北京某獨立銷售機構的運營負責人表示,基金銷售機構管理新規有九大核心要點影響獨立銷售機構業務的調整:第一,取得從業資格的人數從10人增加到30人;第二,實繳貨幣資本要求不低于5000萬元,部分機構要追加注冊資本;第三,對新申請牌照的股東要求提高了,對已經取得資格的無影響;第四,明確了設立分支機構的條件,對多數銷售機構沒有影響;第五,不能預約認申購,在開展銷售業務時對客戶體驗性會有影響;第六,進一步明確了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的條件,對當前影響也不大;第七,可以為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公司提供外包服務,部分第三方銷售機構增加了一塊業務;第八,明確了業務范圍,公募、私募,不能銷售信托和將來的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這個影響比較大,很多第三方理財機構以前銷售信托,現在已經撤下來了;第九,續展要求最近一年日均非貨幣規模保有量不低于10億元,此條影響最重大。
有業內人士表示,非貨幣基金保有量要達10億的門檻過高,最好把非貨幣的條件去掉,否則,大多數第三方銷售機構牌照不保。上述北京獨立銷售機構的運營負責人認為,“如果不改這條,那么在新規實施后的未來兩年內,第三方銷售業務會出現重大變化,主推貨幣的第三方銷售機構要開始加大非貨幣基金的推廣,原客戶群的轉化率不會很高,這給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一個機會為第三方銷售機構設計類固收產品。”
基金公司方面,多數肯定基金銷售機構管理新規。北京某中型公募的電商負責人表示,基金銷售機構監管新規對基金公司具有重要積極意義,囤牌照炒作的銷售機構少了,為了留住牌照,專心做業務的獨立銷售機構會越來越多。
積極調整業務保牌照
從2012年2月開始,證監會向第三方機構開放基金銷售牌照申請。這意味著,除了銀行、基金及證券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也被允許持牌從事基金代銷業務。Wind數據顯示,目前獨立基金銷售共計109家。
上述北京獨立銷售機構的運營負責人表示,非貨幣基金保有量能達到10億元的第三方銷售機構不多。事實上,每一家第三方銷售機構的客戶類型會有側重,有的是面向低風險類型的客戶,以銷售貨幣基金這樣的固收類產品為主,按照新規的要求不能向這些客戶推薦權益類產品。另外,從智能配置角度看,在行情好的時候多配置權益類,在行情不好的時候不配置或少配置權益類,那么勢必會造成非貨幣的存量下降,保有量降低到10億元以下。
盡管基金銷售機構新規尚在征求意見稿階段,記者采訪的獨立機構銷售人士表示,可預見的是,各機構將發揮自身優勢達到新規要求保牌照,有自己客戶資源的第三方銷售平臺將開始重點銷售非貨幣,沒有客戶資源的第三方銷售可能找大股東或找機構投資者提升非貨幣基金的保有量。
上述北京獨立銷售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從業務層面、組織構架層面、運營層面都會有調整。整體而言,行業普遍積極應對,像業務范圍這塊幾乎是板上釘釘的規定,哪些產品可以銷售哪些產品不可以銷售,先把不允許銷售的全部下架。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三年不斷水漲船高的基金銷售牌照轉讓市場也將陷入冰點,2018年最高炒至1.5億元。接受記者采訪的獨立銷售機構人士表示,已不再關注牌照行情,相關中介人員近期也未有基金銷售牌照的倒賣信息。此外,也有部分第三方銷售機構的從業人員表示,監管越來越嚴,業務普遍不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