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2018職業聯賽總結大會今天(20日)在上海進行,本次會議上,備受關注的中超聯賽單賽季投資總額,球員薪資最高限額等規定也正式出臺。
根據中國足協最新的規定,從2019賽季開始,中超聯賽未來三個賽季內的俱樂部支出、投資人注冊、虧損、薪酬以及獎金,都將實現限額,同時把此作為各俱樂部的準入標準。
支出方面,中超俱樂部在2019年控制在12億元,2020年控制在11億元,而2021年需要限制在9億元。而在虧損方面,也實行了限額:2019年為3.2億元,2020年為2.9億元,2021年為2.7億元。如果俱樂部沒有達到相應標準,中國足協將給予相應處罰。
備受關注的球員的薪水也做出了限額,其中每家中超俱樂部薪酬總額比例限額,在2019年不得超過65%,2020年為60%,2021年則下降到55%,以每年百分之五的速度下滑。而且國內球員個人薪資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稅前1千萬元人民幣,國家隊球員最多可以有20%的上浮;中超俱樂部贏球獎金全年不得超過300萬元每場,平球獎不能超過100萬元每場。同時,中國足協還表示,將建立嚴格的財務監管體系,嚴打陰陽合同等,確保政策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