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嘉應制藥披露10月8日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通報批評決定,因2018年2月28日,嘉應制藥披露《2017年度業績快報》中凈利潤與2017年年度報告中凈利潤差異1.51億元,占經審計凈利潤的比例為70.23%,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陳泳洪等遭到深交所通報批評。
數據顯示,2018年2月28日,嘉應制藥披露《2017年度業績快報》,預計2017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6,381.75 萬元。4月24日,嘉應制藥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2017年度經審計凈利潤-2.15億元。
“嘉應制藥經審計凈利潤與業績快報預計凈利潤存在重大差異,差異值為-1.51億元,占經審計凈利潤的比例為70.23%。”,深交所表示,嘉應制藥上述行為違法了相關規定,嘉應制藥時任董事長陳泳洪、時任總經理黃利兵以及財務總監 陳曉燕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
深交所決定,對廣東嘉應制藥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時任董事長陳泳洪、時任總經 理黃利兵和財務總監陳曉燕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于廣東嘉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