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關于1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號)顯示,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檢驗,標示為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寶麗妍貿易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代理)的1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涉及Dr.magic、珀薇、露蘭姬娜、伊貝詩、玥之秘、寶麗等多個知名品牌。
其中,經生產(代理)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核查,并經企業確認,標示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 SPF50+ PA+++為假冒產品。
記者注意到,此次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防曬類產品的主要問題是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標簽標識成分不符,屬于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此外,1批次標示為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廣州市姿維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珀薇防曬霜 SPF30PA+++被檢出超過規定限值的防曬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及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兩種防曬劑的檢驗結果分別為6.16%和11.49%。記者查閱《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發現,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在化妝品使用時的最大允許濃度為≤5%,而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在化妝品使用時的最大允許濃度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