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日晚間發布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13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豐明源”)首發未獲通過,保薦機構為廣發證券。
公開資料顯示,晶豐明源的主營業務為模擬和混合信號集成電路的研發與銷售。本次IPO公司計劃募集資金5.5億元,其中1.4億元用來補充流動資金,其余將投向通用LED照明驅動芯片開發及產業化和智能LED照明芯片開發及產業化項目。
發審委會議對晶豐明源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
1、報告期內經銷收入占比較高,有折扣銷售收入占比較高且逐期提升。請說明:(1)經銷商對外銷售是否真實實現;(2)有折扣銷售收入逐期增長、年度折扣率逐期上升的原因,期末商業折扣計提是否充分,商業折扣的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及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是否建立跟蹤核實經銷商庫存數量的制度,2017年末經銷商庫存數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公司綜合毛利率小幅上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主導產品毛利率存在波動。請說明:(1)單位成本持續下降,但通用LED照明驅動芯片毛利率先降后升、智能LED照明驅動芯片毛利率先升后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2017年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Fabless模式毛利率低于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3、各報告期末存貨余額逐期增加,主要存貨存放地點在中測廠、封測廠倉庫,存貨跌價準備占存貨賬面余額的比例低于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存貨余額持續增加及2017年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存貨跌價準備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貨的管理制度、盤點制度及執行情況。
4、晶豐明源歷史上因股權激勵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上海晶哲瑞股權也存在股權代持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上述股權代持事項產生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規避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2)股權激勵是否進行了股份支付會計處理,確定公允價值的依據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3)解除股權代持支付對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法律糾紛風險。
5、結合國內外同類型產品的性能、行業競爭態勢、主要競爭對手情況,說明公司競爭優、劣勢;說明在LED驅動芯片細分領域的行業地位,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續性;結合核心技術、產品結構、LED產品的生命周期等,說明應對技術更新換代影響的措施,及后續技術儲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