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下發《關于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要求各區金融工作部門督促轄區各小貸公司全面停止“過橋貸”“贖樓貸”業務,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通知》稱,近期,廣東銀保監局在核查銀行個人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工作中,發現個別小貸公司基于銀行出具的經營貸同貸書等文件向其客戶發放貸款,供其客戶資金周轉、提前使用未來經營貸資金,但其客戶將上述資金用于償還住房按揭貸款,再利用經營貸資金償還小貸公司貸款,實現用經營貸替換住房按揭貸款的真實目的。
小貸公司的上述業務雖然基于銀行經營貸發放貸款,但因貸后管理把關不嚴客觀上造成銀行機構住房按揭貸款額度虛增,助推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為此,《通知》要求,各小貸公司全面停止上述“過橋貸”“贖樓貸”業務,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如有存量業務及時報告,并要求小貸公司盡快壓降、結清,上述業務清理情況將作為2021年度小貸公司監管評級的重要內容。
此外,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要求,各小貸公司強化風險防控工作,在貸前管理環節,應認真核實客戶貸款真實意圖,不得向具有將信貸資金流入樓市、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意圖的客戶發放貸款;在貸款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貸款用途、客戶不得挪用信貸資金、不得將信貸資金流入樓市等事項,并明確對違約客戶采取要求提前還款、列入客戶黑名單、支付罰金等違約處置措施;做好貸后管理,通過約談、走訪等措施了解客戶真實用款情況,對違約客戶做到及早發現、及時處理。
對此,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徐北表示,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只能穿透式監管,目前的情況是“剛需”容易被誤傷,很難把每一筆貸款都分清,除非壓實資金方的責任。“目前違規流入樓市的信貸資金95%以上來自銀行,民間的資金、小貸的資金、典當的資金占極小部分;要盡可能避免一刀切,有些真正的剛需房,比如換房的、有學位的、有需求的、有經營的,要精細化甄別避免誤傷。”徐北進一步解釋道。
徐北分析認為,深圳、廣州等一線城市的強監管態勢至少還會持續1~2年,其他城市過一段時間相對會減弱。“對房價的影響不會太大,剛需房價不會跌,因為影響房價在三個層面,短期看政策,中期看經濟,長期看人口。剛需房流動性、交易的頻次會下降,這對炒家來說利空,因為炒家需要高頻的交易來掙錢。”(記者 范昊怡 許莉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