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近日消息,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廣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佛朗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審核。
2021年2月25日,佛朗斯向深交所提交了《廣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銷保薦廣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佛朗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佛朗斯是一家物聯網創新和數字化驅動的場內物流設備運營管理公司,主要為工業和物流企業提供場內物流設備租賃、維修及整機和配件銷售的一站式服務。
佛朗斯原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2683.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佛朗斯原擬募集資金6.84億元,分別用于基于物聯網的場內物流設備擴充項目、合肥再制造研發中心及華東總部大樓建設項目。
佛朗斯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中信證券,保薦代表人是王榮鑫、孫朋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