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因廣告語中涉及多處虛假宣傳,該局于近日對安徽中丞集團馬鞍山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處以195.165萬元的罰款。此前,中國網曾多次就中丞集團涉生產事故、虛假宣傳進行過報道。
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1月30日發布的處罰決定書指出,2020年5月7日,執法人員在全市房地產市場專項檢查中發現,安徽中丞集團馬鞍山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中丞國賓府”項目售樓部沙盤后的墻面展示板平面圖上的湖東路標識了“軌道交通一號線”,沙盤旁的展示架宣傳內容里寫有“六大公園縈繞城市生態高地”等,上述行為涉嫌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 5月13日,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被立案調查。
經查,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中丞國賓府”房地產項目,是經規劃部門審批,為頂層以上沒有頂的框架結構的商品房項目,且在該項目的《馬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里,也未有頂層以上框架結構的說明。而開發商在銷售頂層住房時,允諾“買頂層送頂樓拓展空間”:頂層住戶可以通過指定樓板打通到頂樓并在頂樓加蓋澆筑框架結構后,能利用澆筑后的密閉空間和頂樓露臺,故頂層購房者的購房價格每平米均價高于其他樓層(除一層外)1000元。
截至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時,項目交付35戶頂層住戶中有15戶動工澆筑了頂樓的混凝土頂蓋。但這一行為被當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定性為違法建設,責令限期拆除。
至該案終結,開發商已售上述頂層商品房共計121戶,其中已簽訂《馬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117戶,未簽訂上述合同4戶,合計違法經營額201971481元。
處罰決定書同時指出,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宣傳項目“六大公園縈繞”的行為,也定性為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步行到萬達廣場僅需十分鐘左右的路程,驅車去金鷹、大華也僅需十分鐘車程”的行為,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在9月29日舉行的聽證會中,開發商作出陳述、申辯。但執法支隊制作了該案的復核報告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理適當,建議維持原處罰結果。
馬鞍山市場監管部門認為,該案件中,開發商在銷售頂層商品房時,銷售人員允諾頂層住戶可以在頂樓加蓋澆筑框架結構,并能利用頂樓露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綜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規定,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對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作出罰款195.165萬元的決定。
據天眼查數據,安徽中丞集團馬鞍山置業有限公司系安徽中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中丞集團旗下項目亂象頻出。該公司六安、亳州項目曾發生人員死亡事故。六安當地媒體報道,六安翰林壹號公館現“渣渣墻”,用鑰匙輕輕撥弄,房間內墻皮就會脫落。經六安當地經質監部門現場確認,墻面的確存在質量問題,需全面排查維修。
六安市政府網站也曾公布了《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責令翰林壹號公館停止違規交房》,六安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及市住建委曾前后責令開發商立即停止交房,并向開發企業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然而,至今問題仍未解決,當地媒體稱中丞地產為“六安最牛開發商”。
中國網財經對地產亂象始終高度關注,對中丞集團暴露出的問題將持續予以跟進。(記者里豫 鄧玉蕊)
關鍵詞: 安徽中丞集團馬鞍山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