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新余市創晟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晟公司”)和公司實控人吳維民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原新余市人民醫院院長行賄共計人民幣230萬元。判決書同時披露,上述行賄企業為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銷售企業,與10余家知名醫藥企業有代理銷售授權協議,其授權方包括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市創晟商貿有限公司、吳維民單位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創晟公司主要經營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銷售業務,吳維民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創晟公司在新余最大的客戶是新余市人民醫院。
2015年年初,新余市衛計委要求全市各大醫院醫用耗材采購實行“一品一規”。吳維民為了創晟公司能在招標中擠走同行競爭者,增加在新余市人民醫院骨科的業務量,就找到時任新余市人民醫院院長的鄒某(另案處理)幫忙,并向鄒某承諾如果中標就把創晟公司在新余市人民醫院骨科耗材銷售額的10%作為“回扣”送給鄒某,并商議“回扣”每半年給付一次,鄒某安排拿錢的事情由其兒子(另案處理)負責操作。
在鄒某的關照下,創晟公司順利中標了新余市人民醫院骨科的“創傷、脊柱”等項目并順利開展了業務,業務量每年達1000余萬元。在鄒某的關照下,新余市人民醫院對創晟公司的貨款都及時予以了支付。吳維民則按約定,事先從創晟公司的銀行賬戶上提取現金,再通過鄒某兒子四次向鄒某送“回扣”共計人民幣230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公訴機關在庭審中出示的證據材料包括多家藥企授權創晟公司銷售產品的授權書,其中涉及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創立于2006年,是一家專注于骨科醫療器械行業的創傷、脊柱、護創解決方案專業提供商。
天眼查顯示,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黃美玉,持股比例48.92%;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陸強,持股比例39.14%。
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牽涉到此案中?記者就此問題致電該公司,對方工作人員直接將電話掛斷。(記者 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