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融媒新媒體中心發布
日前
云南省教育廳發布公告
對2022年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有關事項進行安排部署
具體如下
1
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屬于以下情況的人員:
(一)具有云南省戶籍;
(二)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云南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四)云南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畢業年級)研究生、專升本學生,只能按已經獲取的學歷參加認定;
(五)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六)持有云南省公安機關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云南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省申請人相同。
02
認定條件
03
時間安排
2022年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
上半年網上報名時間:
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8:00
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
9月12日9:00至9月30日18:00
各州市具體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以各認定機構公布的時間為準,可登陸云南省教育廳官網查看各州(市)教育體育局公告查詢網址。
04
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報名網址
點擊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2.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州(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申報時應按提示選擇認定機構相應現場確認點。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
4.申請人應根據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1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小于19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已經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時,系統中的“是否在校生”欄需選擇“否”,可根據申請認定學段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對應的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網上報名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2022年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環節等事項,由畢業生所在學校統一安排。
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明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港澳臺居民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學歷證明
(1)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對于網上報名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請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2)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體檢合格證明
提供《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原件,也可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體檢報告僅限當次認定有效。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系統未核驗到的,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證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網報上傳相片同底版,正規相紙證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考試合格證明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系統比對核驗,無需申請人現場提交。
云南省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復印件一份(需加蓋學校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三)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依法作出是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決定,并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時間,請申請人查閱各認定機構發布的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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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
(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三)各認定機構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工作進程,安全高效開展認定工作。
(四)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五)申請人須如實填報“個人承諾書”,承諾事項如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由申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出品:云上融媒新媒體中心
編輯:王夢娟
初審:余 倩 復審:陳新明 終審:楊文虎
一校:龔麗萍 二校:肖 蕾 三校:王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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