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教育局發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各類高中集中統一招生錄取工作通知。
一、報名及志愿填報
(一)志愿填報時間與方式
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于6月6日在所在學校辦理已填報志愿的確認手續(僅對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關閉前考生最后填報的志愿進行確認,不能更改已報志愿,下同);符合報考條件的市區初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外地初中應、往屆畢業生,于6月7日(9∶00—16∶00)到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二樓大廳辦理已填報志愿的確認手續。
(二)志愿設置及填報要求
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按中本一體試點招生、名額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集中統一招生共四個階段的順序依次進行。名額分配招生不需要考生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中填報志愿,報考自主招生(含特長生、中外合作班和納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報名參加學校自主招生相關水平測試且成績合格后,即視作已完成相應學校自主招生志愿的填報。
報考中本一體試點招生、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專業)的考生,須在考前一次性填報上述招生錄取階段相應的升學志愿。中本一體試點招生、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錄取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考生應根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特點及各階段招生錄取順序填報志愿。第二批招生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各類高中學校均納入第三批招生,其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其志愿填報與第一、二批志愿填報方式相同;其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中學校的招生采用考生與招生學校雙向選擇的錄取方式,考生不需要填報志愿。
列入中本一體試點招生錄取的有全省9所中職學校(具體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等另發),報考中本一體試點招生錄取學校的考生,最多可填報3個招生學校(專業)志愿。
列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的有32所省重點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及其領辦的分校(含蕭山、余杭、臨平、富陽、臨安五區面向市區等額招生的10所普通高中學校),其中,7所學校各有兩個校區,4所學校(校區)有納入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的特色班,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錄取共有42個(代碼單列)招生單位(具體招生計劃及代碼見我局印發的《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報考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的考生,最多可填報其中8個招生學校(單位)志愿。
列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二批招生錄取的有市區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及代碼見我局印發的《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和中專(具體招生計劃及代碼見杭州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2022年杭州市各類普通中專招生手冊》),以及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核準可面向市區招生的市區外民辦普通高中(具體招生計劃及代碼見市教育局發布的《2022年面向杭州市區統籌招生的市區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公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三類學校可以相互兼報,考生可在上述三類招生學校(專業)中選報20個學校(專業)志愿。中專與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三類學校不得兼報,所有中專學校(專業)不分批次,報考中專的考生可根據《2022年杭州市各類普通中專招生手冊》公布的招生學校(專業)計劃,選報6個學校(專業)志愿。
考生及家長應認真閱讀市教育局印發的《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和相關公告,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凡填報民辦學校志愿的考生,應充分了解相關學校收費標準。
二、文化課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
三、計分與劃線
(一)計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文化課考試成績加上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600分。
(二)加分:考生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加分項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辦基〔2022〕38號)執行。
(三)劃線:根據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數和報考學生的志愿及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劃定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即名額分配生招生錄取的基礎控制分數線)。
四、集中統一招生錄取
各類高中所有招生錄取都須符合相關學校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中本一體試點招生、名額分配招生、自主招生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錄取。集中統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三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
納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一、第二批錄取的部分普通高中學校特色班的錄取,按《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2022年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22〕43號)規定執行。
學生按規定程序被所報考學校錄取以后,其他招生學校不得再行錄取。
(一)第一批投檔錄取
1.確定投檔位次。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對符合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招生錄取前置條件,并達到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即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每位考生的投檔位次。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條件的順序依次確定投檔先后位次。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2)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兩科合計成績高的考生;
(3)學業水平考試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4)學業水平考試科學成績高的考生;
(5)學業水平考試社會成績高的考生;
(6)學業水平考試體育成績高的考生。
2.投檔錄取。投檔時,計算機按已排定的投檔先后位次,逐個對每位考生進行投檔,前一考生投檔完畢,再對下一考生進行投檔;在對每位考生進行投檔錄取時,根據“遵循志愿”原則,對該考生所填報的、、、、、、、八個志愿,從志愿學校到志愿學校逐一進行投檔,先投檔到志愿學校,如該學校未滿額(即已投檔錄取人數少于該校招生計劃數),該生即被志愿學校錄取,否則再投檔到志愿學校,依此類推。當考生被所填報志愿學校錄取,不再繼續投檔。
在投檔錄取過程中,當招生學校的投檔錄取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相等時,最后一個投檔位次考生的投檔分數,即為該學校的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投檔分數與該校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相同,但投檔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該校投檔)。
3.補報志愿。根據以上辦法投檔錄取后,如有學校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在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現場投檔錄取工作結束的次日,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可通過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補報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滿學校投檔,按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二)第二批投檔錄取
在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投檔錄取中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與未達到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達到集中統一招生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集中統一招生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招生錄取前置條件的考生,進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程序。
集中統一招生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分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類和中專類分別進行,投檔錄取方式與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方式相同。有體檢或面試要求的專業,體檢或面試合格為該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
第二批投檔錄取后,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類中如有學校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可補報志愿,補報志愿和投檔錄取方式同第一批。
(三)第三批錄取
第二批招生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中段學校均納入第三批招生。其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其招生錄取方式與第一、二批招生錄取方式相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專,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與未被各類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來源
杭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