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機關事業單位
在職在編人員或市屬國有企業
正式在崗職工
經單位批準參加在職學習進修
并取得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
可享受學費報銷
最高可報銷2萬元!
近日,市委組織部、市教體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聯合出臺《關于修訂的通知》,以鼓勵支持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進修,提高知識層次和綜合素質。
按照省、市清理規范地方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工作規定,我市對《關于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進修獎勵有關事項的通知》(德組通〔2021〕4號)進行修訂,將原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進修獎勵項目調整為在職進修學費報銷項目。
享受范圍為: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市屬國有企業正式在崗職工,經單位批準參加在職學習進修,并于2019年9月5日(含)之后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可享受學費報銷。享受該項政策人員須在取得學歷學位后繼續在德服務5年以上,未滿5年離職的人員須將已報銷學費退回。
報銷標準方面,在職取得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可憑學費發票由所在單位分別按照2萬元、1萬元標準予以報銷。
申請流程上,符合條件人員填寫《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進修學費報銷備案表》,并提供在職進修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證明、學費繳納憑證等材料,報本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審核;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查驗核實;申請材料核實無誤的,經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由財務部門按照工資經費渠道報銷學費。
根據要求,各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同時認真核查審驗,在審核過程中,對于在職取得的學歷學位是否屬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等有關情況,可咨詢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電話:232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