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早安江蘇》報道:近日,江蘇省教育廳等11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就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管理和預收費資金監管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嚴禁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利用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開展培訓。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一次性收費(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一次性收取不得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周期和課時收費同時進行的,只能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校外培訓機構提前收取費用時,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早于新課開始前1個月收取;按課時收費的,不得早于本科目剩余20課時或新課開始前1個月收取費用。
同時,《通知》明確,推動將所有校外培訓機構的存量、增量預收費資金全部納入監管。今年年底前,實現“平臺收費、專戶核算、序時撥付、退費順暢、全程可控”的監管閉環,嚴防“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江蘇臺記者/王堯 馮水清 編輯/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