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全省民營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申請開展2022年職稱自主評審
有關事宜的通知
省內各民營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為深入貫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3號)和我省《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發〔2021〕3號)精神,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擬向條件成熟的民營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下放職稱評審權,授權企業組建相應評審委員會,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民營企業,獲得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守法經營,依法納稅,能為企業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3.專業技術人員達到200人以上的民營企業或專業技術人員達到50人以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4.有專門人員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5.能夠按照省人社廳職稱評審有關規定組建評委會,并嚴格按照規定開展評審工作。
二、申報材料
按要求需提交的材料,要以文字、表格及證明材料復印件等形式詳細表述。
(一)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包含以下內容:1.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歷史及發展情況、主營業務范圍、近三年企業經營情況、企業人才隊伍狀況等。2.申請理由。3.評審方式。自主評審或聯盟評審。4.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二)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1)
(三)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2)
(四)自主評定職稱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
(五)相關證書及佐證材料
三、其他事項
1.時間要求
申報時間為4月20日至5月20日。
2.材料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