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經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批準,全市符合條件的小學一二三年級、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學校、培訓機構師生員工,于4月18日(星期一)返校復學。
全市技工院校返校復學工作由市人社部門安排。
幼兒園、托育機構返校復學安排,將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報經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批準后,提前向社會公布。
南京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
學校防控組
2022年4月16日
關鍵詞: 應急指揮 培訓機構 特殊教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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