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全市規范義務教育招生秩序視頻會議召開,會上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秩序嚴肅招生紀律的通知》,通知對規范中小學招生行為,嚴明招生工作紀律進行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堅持政府統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律實行劃片就近免試入學。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全部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或“皖事通”進行線上報名,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
嚴格實行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制度,任何學校不得發布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簡章、招生廣告、預約登記信息等)。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
通知強調,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等紀律要求: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嚴禁學校組織以開放日、招生咨詢、網絡預約登記學生信息等方式違規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承諾招生、提前收取學生費用及收集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報名材料;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以及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選拔生源;
嚴禁以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雙語班、翻轉班等各種特殊班;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及向外透露優質生源信息等;
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嚴禁招收借讀生及為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我市將嚴肅查處違規行為,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健全違規招生監督和查處機制。對違規招生的公辦中小學,給予主要負責人停職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紀委監委查處。對違規招生的民辦中小學,責令限期改正,對其決策機構負責人、校長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其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1—5年內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其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永久不得新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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