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九派新聞發布文章稱,據甘肅省平涼市公安局崆峒分局4月7日通報,2022年4月2日上午8時15分許,平涼市崆峒區西郊小學六年級學生袁某某從其居住樓12層樓道窗戶高墜,搶救無效死亡。
但是在4月6日下午,學生的家長曾反映稱:“老師體罰學生致其于次日上午墜樓”。
具體發生了什么需要等到官方的通報出來才能得知。但是到底這類事件的發生,究竟是老師學校的鍋,還是家長或者學生的原因,我們可以來探討一下。
一、如果老師真的有體罰,且被拍攝到,會如何定責
我想這樣學校是必然有責任的,對老師的管理不嚴,出現了體罰學生的現象,家長找學校,找教育主管部門真的是必然而且應該的。
如果沒有拍攝到,或者得到了其他孩子的印證,也應當如此,相信調查能給出結果。
二、如果沒有的話,那甩鍋給老師和學校應該如何理解。
其實現在,確實有一種風向,在某些家長眼里,班主任及學校是“無限責任”主體,自己是“有限責任”甚至“無責任”及“弱勢”個人。如果什么都甩鍋給老師,那老師就不要想正常教學了,打不得罵不得說不定,有事就全是老師的事情。
而學校中的事情過了好幾天了,因為孩子發生了意外,現在又在談老師責任?為何不在孩子提到被老師責罵體罰之后立即去找學校老師問責呢?
如果有一天,任何事情,都可以任意的嫁接給老師,試想誰還愿意當老師,哪個老師還敢管學生。支持調查清楚真相,但不等同于就可以污蔑教育行業。
三、家長是否對于這樣事情能逃離責任之外。
先聊兩個真實的事情:
其一,有個一年級的班主任批評了一個上課搗亂的男孩子,這小家伙背著書包就往外走,嘴里一直叫著要離校出走,要離家出走,當時嚇得她們班主任臉都白了,都不知道如何管理。
其二、有個家長談到,他兒子班上一個小男孩家庭教育出問題,經常搞得要跳樓。這個家長說自己的孩子都拉了他兩次,跟這樣的性格的當同學真是怕了。自己只能跟孩子說盡可能的離他遠點,不要再管了,如果小孩子玩耍之間不經意的話觸動了他,再去出什么事,到時候估計真的講不清楚。
事實上就是,很多的家長管理上是有問題的,甚至一些家長打罵威脅孩子的次數遠比老師多!但更多的家長認為孩子出什么事卻應該是老師的責任。
這樣就造成了一個無奈的現實,佛系教師的增多,不管事反而無事,越是對孩子負責的老師反而越有事。
對于這個事情,還是希望能出結果后,讓我們看到一個公正的結論,老師職責范圍內的教育管理不能因為出了事或有壓力就被認為是過錯,這個時候更需要維護教師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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