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2年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公告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吸引高素質醫療衛生人才來瓊工作,推動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海南省人民政府面向全國(不含本省),采取剛性和柔性兩種方式,為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具體如下:
一、引進崗位
以急需緊缺崗位為重點,面向全國(不含省內)剛性擇優引進“好院長”5名、“好醫生”50名(根據實際需求動態調整)。柔性引進不定崗位,不定數量,結合用人單位實際需求,按申報程序審定。
二、引進方式
采取剛性、柔性兩種引進方式。剛性引進,即通過考核招聘、調動等方式引進人才。柔性引進,即以顧問指導、建立工作站、短期兼職、候鳥服務、對口支援等方式引進“好醫生”,不改變省外人才的人事、檔案、戶籍、社保等關系,引進人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來瓊工作,提供技術攻關、醫學科研、專題講授、人才培養、成果轉化、技術推廣、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專科建設等服務。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
2.具有較扎實的醫療衛生專業知識,能夠滿足我省醫療衛生機構合作需要,能夠顯著提升衛生事業發展水平;
3.身體健康;
4.無違法犯罪記錄;
5.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動的情形。
(二)資格條件
1.“好院長”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引進的三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二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三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副院長或科室主任,引進的二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副院長或三級醫院科室負責人(主任或副主任);
(3)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管理業績突出,取得國內同行公認的管理成績。
(5)剛性引進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2歲,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
2.“好醫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三級醫院的學科帶頭人或擔任三級醫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職務、省級醫學會專科副主委以上職務的主任醫師,學歷可放寬至本科;在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或公共衛生工作經驗,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4)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的專業技術人才;
(5)符合我省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急需緊缺專業崗位要求;
(6)柔性引進的人才應當具備《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瓊辦發〔2019〕104號)中規定的基本條件;
(7)剛性引進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2歲,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失信被執行人;
3.《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不能應聘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優惠待遇
(一)剛性引進人才待遇
1.編制和崗位問題。各市縣和醫療衛生機構將現有編制和崗位優先用于引進高層次人才。
2.配偶就業安置和子女上學等問題。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其配偶自愿來海南就業的,按照《海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瓊辦發〔2018〕39號)有關規定辦理。其子女入園入學和中、高考報考按照《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瓊教基〔2018〕29號)有關規定辦理。
3.安家費。凡簽約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聘任后一次性發放安家費。具體標準為:三級醫院“好院長”60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50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50萬元;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40萬元。如服務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須退還全部安家費;服務時間少于8年的,已發的安家費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8計算金額給發放部門。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4.特殊補貼。引進人才自正式到位后的五年內每年領取特殊補貼,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稱職的不發放,具體標準如下:三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核為優秀的10萬元、稱職的8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二級醫院、市縣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核為優秀的6萬元、稱職的4萬元。此五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特殊補貼。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二)柔性引進人才待遇
1.政策優惠。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經認定獲得《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證書》的,在購房、購車等方面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2.工作補助。柔性引進人才符合院士等A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80萬元;符合B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25-30萬元,符合C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20-25萬元,符合D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10-20萬元;其他高層次人才每年工作補助6-10萬元,具體補助由省衛生健康委會同市縣衛生健康委和用人單位參照《海南省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工作方案(2021-2025)》確定,并按簽訂協議支付。
五、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海南省衛生健康委網站(http://wst.hainan.gov.cn)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每個應聘人員可報2-3個崗位(主報1個崗位,可報1-2個調劑崗位)。(詳細操作為http://wst.hainan.gov.cn海南自貿港招才引智專題自貿港引才公告海南省2022年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公告點擊報名)。
2、報名時間。
第一批2022年4月6日至5月13日;
第二批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提交材料。應聘者應對照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交個人信息材料,按目錄膠裝成冊,主要包括:
(1)海南省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登記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在學信網和學位網的相關證明材料;海外留學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執業醫師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任職文件等,如科主任任命;
(6)近6個月的社保或個稅;
(7)可提供的重要獲獎證書和業績證明等材料。
4、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提交的材料不給予退還。
5、提交方式。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至: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312室,郵編570204。聯系人:陳立志、李淑瓊,聯系電話0898-65332511、65388320。
(二)資格審查
省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資格審查,經審核合格名單后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資格審查無合適人選的,根據用人單位需求,視情列入下一批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包括面試、試用期、正式聘用后),對偽造、剽竊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限期市縣衛生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并按要求退回安家費等,其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三)組織考評
考評及資格審查由省衛生健康委統一組織實施。對剛性引進人才參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執行,按計劃組織考評。
1.考評時間:分兩批組織,第一批擬于5月下旬組織,第二批擬于10月下旬組織;
2.考評方式:原則上組織現場面試,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視情采取網上面試;
3.考評內容:醫德醫風、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重點考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能力和工作業績。
對柔性引進人才只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柔性引進人才推薦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組織評估聘用。
(四)確定預錄名單
相關市縣衛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用人單位以考核評估結果為依據,按1:1比例確定剛性引進預錄名單,并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簽訂合同和辦理調轉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經同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由衛生主管部門指導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確立人事關系,按有關規定為剛性引進人才辦理調轉手續。錄用人員應提供并協調原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因證明材料不全或缺失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手續,由個人承擔后續責任。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經查實有偽造、剽竊等弄虛作假行為,限期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按要求退回安家費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專家,按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紀委監委派駐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監督。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海南省2022年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崗位表
2.海南省2022年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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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安家費最高60萬元!海南將引進5名“好院長”、50名“好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