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起來看華東師范大學的強基簡章全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學術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云南只招理科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并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2年4月8日至4月28日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準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考生須在202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進入報名系統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對于確認不參加考核或逾期未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計劃入圍資格。對于確認參加我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并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6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于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總成績,下同)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確認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五)學校考核
暫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準。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準。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于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見附件1),并于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后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并舉,并享受學校卓越學院提供的各類資源,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一)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校內外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二)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在符合強基計劃及其他有關規定下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相近專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學科之外的專業就讀。
(三)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四)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轉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并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于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學校為“強基計劃”學生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五)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