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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密麻麻的教輔書很“費眼”。
臺海網3月23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大字號”“更護眼”……近日,《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以下簡稱《要求》)正式實施,對中小學生使用的教輔材料、考試試卷的字號大小、字體等提出明確規定。前日上午,記者走訪我市多家書店及學校周邊文具店發現,大部分教輔材料基本符合各學齡段對應的規定標準,但也有一些“費眼”的教輔書還在銷售。
在位于湖濱南路的外圖廈門書城小學教輔專區,注有“大字號”“更護眼”等標識的教輔材料被擺放在顯眼位置,記者隨機抽取了《同步作文》《閱讀真題100篇》《小學生必備文言文》等,用事先打印好的標準字號示例與之進行比對,發現所取教輔材料符合各學齡段對應的規定標準。
“去年新標準公布之后,我給孩子買學習材料時都會特別留意是否符合標準。”一年級學生家長王女士指著正在選購的一套試卷說,不僅首頁標注了“大字號”等信息,背后也寫明該圖書按照國家標準中對字體、字號、行空的要求編寫,孩子說閱讀起來更輕松。
不過,該店也有一些教輔材料還未及時調整。比如一本于2020年7月印刷出版的《小學生必備古詩文》,全書內容涵蓋1至6年級,但是1至2年級的正文,不僅字體不符合標準規定的“楷體”,字號也比規定的3號字要小。
隨后,記者在檳榔路、嘉禾路等路段的學校周邊文具店也發現了類似情況,《教材解讀》《中學教材全解》等教輔材料擺在靠近店門口的架子上,均為2021年2月之后印刷的版本,但書中不同顏色、不同字體的筆記密密麻麻地占據整個頁面,字體、行間距明顯偏小。對此,店員表示并不清楚新規,所售教輔材料剛到貨不久。
廈門眼科中心斜視與小兒眼科副主任醫師謝仁藝博士認為,家長可以把《要求》中對不同年齡階段少年兒童學習用書的標準作為選擇課外讀物的參考,合適的字體大小有助于孩子們的近視防控。
視力防控應從學齡前開始,盡量在自然光下書寫、閱讀,并多眺望遠方,保證平均每天2個小時的戶外活動。牢記“20-20-20”護眼法則,即用眼20分鐘后,眺望20英尺(約6米)外物體至少20秒,也可考慮以“聽”代“看”,保護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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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一二年級用字應不小于3號字
2022年3月1日起,強制性國家標準《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正式實施。
對教科書及考試試卷要求
○小學一、二年級用字應不小于3號字,漢字以楷體為主。
○小學三、四年級用字應不小于4號字,漢字以楷體和宋體為主,由楷體逐漸過渡到宋體。
○五至九年級和高中用字應不小于小4號字,漢字以宋體為主。
○目錄、注釋等輔文用字可參照正文用字適當減小,但小學階段最小用字應不小于5號字,初中和高中階段最小用字應不小于小5號字。
○小學一、二年級行空應不小于5.0mm;小學三、四年級行空應不小于4.0mm;其他各年級行空應不小于3.0mm。
對學齡前兒童讀物要求
字號應不小于3號字,楷體為主。目錄、注釋、拼音等輔文用字應不小于5號字,行空應不小于5.0mm。
(文/圖 記者 楊霞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