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
高校農村專項及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考生資格申報和審核的通知
劃重點
高校專項計劃:
1、4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簡章,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2、4月27日-28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地方專項計劃:
1、3月28日-29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持申報地方專項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2、地方專項計劃只面向物理科目組普通類和歷史科目組普通類招生,不安排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
一、哪些考生可以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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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報考需通過4月-6月份進行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并經相關省(區、市)初審,高校審核并最終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予以公示。
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凡具備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且高考總成績不低于相應普通類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才符合高校農村專項計劃投檔條件。【2022年填報要求以相關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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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地方農村專項招生院校為部分省屬本科高校(具體招生院校名單及招生計劃詳見計劃冊)。報考需通過4月-6月份進行的地方專項計劃報名申請并經相關省(區、市)審核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會將符合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
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凡具備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且高考總成績不低于相應普通類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才符合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投檔條件。【2022年填報要求以相關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二、高校/地方農村專項與本科批沖突嗎?
1、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批之前進行。均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院校專業組志愿下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其中,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設1次征求志愿。與本科批并不沖突。
2、招生錄取過程中,按照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的順序,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每位考生只能投檔到其中的一個類型。
3、高校農村專項計劃按照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全部投檔;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常規志愿、征求志愿都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2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投檔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審錄。
4、特別提醒:如果有考生同時獲得高校/地方專項填報資格,由于是按高校/地方的順序投檔,且高校專項是凡是填報均會投檔,如果高校專項沒有錄取,也會同時錯失地方專項的投檔錄取機會。所以,同時獲得高校/地方專項填報資格的考生,要根據分數情況,慎重填報。【2022年填報要求以相關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2022年高校/地方農村專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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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農村專項通知
各市、縣(區)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和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區域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人符合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且已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參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另外,同時符合上述(一)和(二)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市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三、招生院校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辦法
(一)4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簡章,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4月28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報名數據,按地區分發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二)4月27日-28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三)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報名數據,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審核工作須指定2名以上在職國家公職人員,依據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學籍主管部門、戶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相關材料,對考生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實施區域農村地區的認定,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1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由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兩部分組成,城鄉分類代碼為“210”和“220”,表示鄉村,認定為實施區域的農村。
(四)經審核合格的考生名單應在其所在高中階段學校網站和班級公示,并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上公示。同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認真填寫《2022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花名冊》(附件3,以下簡稱《花名冊》),于5月6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相關表冊以及審核后的報名數據上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花名冊》須復印留存備查。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5月6日前登錄“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將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錄入并提交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五)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指定專人匯總、審核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信息,審核合格考生名單須在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上公示。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于5月12日前將《花名冊》電子文檔和紙質材料以及審核后的報名數據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花名冊》須復印留存備查。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時于5月12日前通過“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于5月14日前打印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信息表紙質版,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再次校對確認并逐頁蓋章后,并于5月18日中午12:00前送達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