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訪教師應注意哪些問題?家訪頻率應為多少?日前,山東省教育廳印發《山東省中小學家訪八條要求》的通知,要求全省落實好家訪工作,實現每名學生兩年內至少接受一次入戶家訪。同時,通知要求家訪教師不得收受或索要財物,并應注重保護學生家庭隱私。
長期以來,家訪作為增進家校溝通的重要方式,得到教育界的廣泛認同。教育主管部門更是將之作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必要舉措,列為健全中小學家庭教育工作機制的重要內容,多次進行強調和部署。山東省教育廳此次細化中小學家訪形式與內容,應該說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落實中小學教師家訪制度,將家校聯系情況納入教師考核”要求,推進教師更好踐行教書育人使命,促進家校協同育人達到理想狀態,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當下,家訪越來越受到重視,但不得不承認,在一些地方,有的中小學在推行家訪過程中還存在簡單化、走形式,落實不到位、管理不精細等問題,對于為什么訪、訪什么、誰來訪、怎么訪等問題,認識還不夠深入,使原本初衷良好的家訪并未產生所期待的育人作用。由此可見,《山東省中小學家訪八條要求》的發布可謂正逢其時,有助于當地家訪工作深入有效持續開展。正如媒體所解讀的,家訪八條要求不僅開門見山、直奔主題、簡潔實用、方便易行,而且邏輯清晰,從制度構建、訪前準備、訪中內容、訪后效果以及家訪的形式、紀律等都進行了全流程設計,涵蓋了整個家訪活動所必備的要素。更重要的是,提出了約束性的具體要求,如對學校層面的要求,班主任家訪次數等,實事求是,重在實效。
《山東省中小學家訪八條要求》不僅遵循依法治教的精神,還緊扣加強新時代師德建設這一要求,瞄準經濟與社會發展,非常值得其他地區借鑒。例如,家訪過程中,教師要“保護家庭隱私,對于學生身心疾病、家庭收入、父母婚戀等相關隱私必須嚴格進行保護,不得在任何場合隨意議論學生家庭隱私”“不得向家長推薦、推銷教輔材料或其他收費服務,不得收受或索要財物,不接受家長的吃請,時刻保持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從現實來看,家訪制度越完善、越結合當地實際,越能發揮拉近家校關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與學校教育效果的作用。而有了相對明晰的要求,中小學在推進家訪時會更有章法,家校溝通時才會更聚焦。加上教育部門不斷加強培訓、嚴格流程,家訪工作將真正促進家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最終合力做到實實在在為學生成長服務。
關鍵詞: 家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