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從三個方面對助學貸款有關政策作出調整。
通知明確,為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貸款學生經濟負擔,經國務院同意,助學貸款相關政策調整完善如下:
一是助學貸款還本寬限期從3年延長至5年。
二是助學貸款期限從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三是2020年1月1日起,新簽訂合同的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執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國家助學貸款額度不斷提高,資助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截至2018年9月,全國資助學生達到5.2億人次,資助總投入達到8864億元。
國家開發銀行2019年度新增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426.9萬人,新增發放國家助學貸款309.8億元,比去年分別增長6.14%、7.79%,創歷史新高。
國家助學貸款此前已有過多次改革完善。
2015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這次政策調整主要有六個方面:
一是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二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三是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
四是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救助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和變故、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借款學生;
五是完善國家助學貸款考核制度,綜合考慮風險補償金的緩釋作用,對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風險補償金覆蓋部門適用零風險權重、未覆蓋部門采用75%的風險權重;
六是進一步落實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地方高校代償資金原則上由省級財政承擔,中央財政根據具體情況對西部省份予以獎補。
2017年4月,國家助學貸款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當時尚未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培養單位,從2017年秋季學期起全面開辦。
關鍵詞: 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