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重點解決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鄭州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于2019年9月5日印發《鄭州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該項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為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0月31日,為期2個月。
據介紹,《方案》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為指導,以鄭州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包括為學校集中供餐配送單位持證率100%;學校周邊攤販規范經營率100%,違法食品攤販取締率100%;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立案查處率100%;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索證索票、臺帳建立率100%;學校食堂推行“明廚亮灶”工程達到100%;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推行食品安全“6S”標準化管理完成率100%為目標,對鄭州市各類學校及周邊(學校校門周邊200米以內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重點包括學校食堂和校園周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食品銷售店、為學校集中供餐配送單位等開展全面整治。
《方案》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組織協調力度,組織各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并對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衛健部門等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方案》強調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強化監管措施,排查風險隱患,解決突出問題。提升我市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有效防范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