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早教機構沐奇親子游泳多家門店關閉,企業相關法人和門店負責人電話無法接通。而潤澤店關店前一周,銷售人員竟還在推銷課程。消費者稱:所辦會員卡內金額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無處追討。5月23日,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回應:涉事企業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立案調查。
早教機構疑似跑路現象近年屢見不鮮。年初,北京“家盒子”西直門店突然關閉,引發上百名會員維權,每名會員所購“課包”在一兩萬元至數萬元不等;二月,連鎖教育機構艾爾蒙國際早教也出現停課,校方稱“經營不善,暫時停課”;五月初,北京歐拉早教中心又被質疑跑路,會員費下落不明,老板失聯、教師離職……
凡此種種,在教育部門監管下的公辦、民辦幼兒園都是決然不會發生的。因為,按相關規定,幼兒園收費是按月或按學期,嚴禁跨學期預收費。但培訓性質的早教機構,歸工商部門監管。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一些家長對早教培訓的投入不遺余力,肯花血本:會員卡一充就數千乃至數萬元,課程一買就七八十節乃至上百節,砸出去的錢猶如潑出去的水,給自身埋下資金安全隱患。
有別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傳統交易模式,商品或服務還沒提供,就以辦會員等名目預先把錢給收了,于商家而言,這本質上是種信用擴張行為。所以,對之本應有一定的信譽資質方面的要求。不能夠但凡是個商家,就可以發卡進行預收費。而且,辦卡充值的人,可能面廣量大,充斥隨機性,屬于社會上不特定人群,說預付費消費會關涉公眾利益,這也并不為過。此外,發卡商家究竟發售了多少會員卡,經營狀況又如何,個體消費者也每每一無所知,存在信息不對稱,這于個體消費者也可能存在風險。
所以,對預付卡發卡商家,尤其具準公共性的早教機構,理應設置一定資格準入門檻。《行政許可法》第12條第3款規定:對于“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具體而言,一方面,可要求發卡方滿足經營年限(如三年),其經營者及管理人員在經營期間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欺詐消費者記錄等,否則,不予發卡資質。那么,對于無發卡資質的商家,消費者就規避了“踩雷”風險。另一方面,對于發卡商家所收預付費,也得加強監管,比如提取一定比例,實行資金存管制度,由銀行進行第三方托管。避免因其經營不善或是存心圈錢跑路,給消費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針對預付卡問題的解決措施,放眼全國,上海市提供了一個可參考樣例。去年7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市建立了統一的單用途卡協同監管服務平臺,歸集經營者單用途卡發行、兌付、預收資金等信息,對發卡企業和發卡個體工商戶實行分類監管,并建立了預收資金風險防控體系和建立了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以強化信用管理。統計數據顯示,此前2017年,該市由單用途卡引發的投訴達12106件,同比增加25.9%;涉及經營者3887家,其中關門跑路1864家,占比48%,幾乎一半。
鑒于預付費消費領域亂象頻仍,成為消費者投訴熱點,商家圈錢跑路事件時有發生,建議其他省市,也無妨予以跟進,以地方立法的方式,給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執法抓手”,以強化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