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于規范有序做好社區小區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按照我市社區居民小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社區居民小區劃分為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共三類,為規范有序做好社區居民小區疫情防控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秩序和重點行業人員工作需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封控區為新冠肺炎病例居住小區或活動頻繁的周邊區域(已封控的區域);管控區為新冠肺炎病例工作、活動地有一定傳播風險的已管控區域;防范區為封控區、管控區以外的區域。
二、封控區實行“區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管理,居民嚴格遵守“居家隔離、足不出戶”原則,由所在社區統一組織采購生活物資并配送上門。急診就醫等外出者,社區安排專人專車、全程個人防護、閉環管理轉運就醫。
三、管控區實行“人不出區、嚴禁聚集”管理,居民原則上居家,實行出入證制度,每戶每2-3天可安排1人做好個人防護外出就近購買生活物資。出入人員要出示“出入證+健康碼+行程碼”,并進行測溫、登記。
四、防范區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實行出入證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居民不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護。出入人員要出示“出入證+健康碼+行程碼”,并進行測溫。
五、在管控區、防范區居住的,確需到崗的疫情防控、醫療醫藥、檢測篩查、黨政機關、公安執法、社區物業、生活物資經營、快遞物流、運輸配送、水電暖氣、能源保供、環境衛生、公共交通、物資生產、重點項目、志愿服務等社會管理、運轉、保障行業人員,需出示本人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蓋章)出入,同時管控區人員需查驗“出入證+健康碼+行程碼”并測溫、登記,防范區人員需查驗“出入證+健康碼+行程碼”并測溫。
六、大宗貨物運輸車輛憑省交通檢疫組制發的“快速通行證”和有關規定通行;疫情防控、醫療救治、核酸檢測單位用車憑省、市疫情辦制發的“疫情防控車輛通行證”快速通行;公務用車、社會運轉保障車輛、物資配送車輛憑有效證件通行;私家車原則不出行,確因工作需要的,持本人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蓋章)出行。
七、封控區、管控區在出入口設置分區標識,按以上規定管理出入人員、車輛,在落實防控措施基礎上,保障人員、車輛必要出行,確保社會秩序穩定,交管部門對道路車輛按規定執行。
八、各縣區、街道、社區要保證社區居民小區周邊便民超市、肉菜鋪、糧油店、藥店、菜市場等生活物資銷售場所正常營業,保障市民生活需求,進入需進行測溫、驗健康碼、戴好口罩。
九、快遞、外賣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社區居民小區設快遞、外賣配送區域,消殺后實行無接觸領取。
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