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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6月29日電 桂發祥(002820)2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桂發祥集團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天津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天津市桂發祥麻花飲食集團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經查,桂發祥集團作為上市公司桂發祥控股股東,在2022年4月28日至5月17日間先買入公司股票96萬股,再賣出公司股票4萬股,后又買入公司股票17.45萬股,上述行為構成短線交易,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
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桂發祥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天津證監局要求,桂發祥集團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另據桂發祥6月22日晚間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桂發祥集團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09.45萬股。桂發祥集團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735.30萬股,同時因公司總股本變化、桂發祥集團持股比例被動增加變為33.53%,主動及被動增持比例合計超過1%。(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編輯:王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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