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6月9日電 (馬靜 魏薇)民生證券董事長馮鶴年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的消息持續發酵。中新經緯向接近民生證券有關人士確認,此事還未定性,更多消息待后續公布。
具有18年監管工作經驗的馮鶴年已掌舵民生證券近6年。在此期間,民生證券業績向好,尤其是投行業務,行業排名自2016年的34名上升至2020年的11名。如今,掌門人“失聯”,曾喊出三年登陸資本市場的民生證券將如何圓夢?同時,面臨大股東泛海控股(000046)近乎全部股權質押和司法凍結的現實,民生證券又將何去何從?
2020年薪酬超2000萬元
“60后”的馮鶴年有近18年的監管工作經驗,曾歷任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副主任、非上市公眾公司部主任、創業板發行監管部主任,山東證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根據公開資料,馮鶴年與近期落馬的王宗成和曾長虹,均有在證監會創業板發行監管部任職的經歷。
馮鶴年于2015年7月辭職下海,此后曾擔任中國通海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泛海控股)董事。馮鶴年履職民生證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總裁是在2016年12月。
根據泛海控股2017年至2020年年報,馮鶴年下海后,分別領取的公司稅前報酬為281.05萬元、602.40萬元、603.44萬元、602.40萬元。由于民生證券2021年度報告并未披露管理層每位高管的年薪,故馮鶴年2021年年薪未知。
不過,中新經緯注意到,馮鶴年領取的報酬應不止上述這些。據泛海控股2020年年報披露,馮鶴年有三筆“收入”,其一是從泛海控股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602.40萬元;其二是領取了民生證券發放的2019年董事會獎勵基金595.82萬元;其三是通過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獲得民生證券不超過7347538股,對應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上述股權激勵計劃及股份的轉讓已經完成。據此來算,馮鶴年2020年所獲取的報酬總額至少在2000萬元以上。
掌舵六年,投行業務從34名到11名
民生證券成立于1986年,注冊資本為114.56億元。馮鶴年自2016年加入民生證券后,掌舵已6年。
從財報來看,民生證券自2016年以來業績持續向好,除2018年外,營收和凈利潤同比增幅均在30%以上。與此同時,民生證券營收結構也在逐漸變化,投行和自營業務自2016年之后波動式上升,逐漸成為業績貢獻主力。Wind顯示,2017-2020年,民生證券經紀業務營收占比從24.81%下滑至15.88%;信用業務占比從34.72%下滑至15.74%,但投行業務和自營業務營收占比分別從24.81%上升至34.18%,從12.20%上升至29.67%。
其中投行業務上升尤為明顯,從證券業排行來看,民生證券從2016年的第34名上升到2020年的第11名。2021年年報顯示,股權融資業務方面,民生證券全年完成31個IPO項目,18個再融資項目;截至2021年底,IP0項目在審數量達到37個。債權融資業務方面,2021年全年完成公司債、企業債、ABS等各類項目61個。
值得關注的是,馮鶴年曾在今年2月上海舉辦的民生證券策略會上表態,該公司已開始籌備上市工作,要力爭在三年內登陸資本市場。
如今一把手被帶走調查,民生證券的IPO之夢是否能圓?資深行業人士王劍輝對中新經緯表示,這種情況主要看被帶走調查的人涉及事項是否跟當前任職公司相關。如果是“舊賬”,不涉及當前公司,那主要面臨高管變動,影響可控。如果是跟當前機構相關,還要看問題的定性,可能會涉及后期整改,若后續申請IPO,可能會被監管問詢相關信息,“對生產經營和上市確實會產生有影響,但具體影響程度要依據問題的嚴重性具體判斷。”
深陷大股東股權質押風險
不過,中新經緯注意到,除因馮鶴年被帶走調查引發的“擔憂”外,股權質押風險是民生證券當前重要隱患之一,第一大股東恐存在“換人”的可能。在2020年“增資引戰”之前,泛海控股擁有民生證券絕對控股權,持股比例為87.645%,此后為化解債務風險,優化股權結構,泛海控股引進上海國資背景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其持股比例降至31.03%,民生證券亦不再并表,改為單獨披露。
但需注意的是,根據泛海控股2021年年報,截至2021年末,泛海控股持有的30.87%民生證券股權被質押。與此同時,因訴訟案件,民生證券31.03%股權,即泛海證券持有的民生證券全部股權被凍結。年報顯示,泛海控股目前共有5個未履行完畢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牽涉民生證券股權變動,涉案金額共計11.57億元。其中1個正在強制執行中,其余均在審理或仲裁中。被強制執行的是泛海控股和珠海隆門股份民生證券股權轉讓糾紛案,泛海控股在年報中提示,公司資產存在被拍賣的可能。
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末,民生證券股東總數為47家,泛海控股雖然不再是控股股東,但除二股東上海灃泉峪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49%外,其余股東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仍然處于優勢地位。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對中新經緯表示,一般而言,控股股東改變對公司經營影響較大。不過,若是實控人身份,即使在股權上不是控股股東,發生股權質押或司法凍結現象,公司管理層、經營思路以及管理理念也都會因此發生變化。
王劍輝則提到,要從整體看第一大股東股權被質押或凍結跟公司的關聯性。除股東變換風險外,可能會在技術操作層面上影響第一大股東在表決同意有關方案的效力和執行。同時,券商本身如果在風控上出現瑕疵,可能會面臨監管部門的處罰。(更多報道線索,請聯系本文作者馬靜:郵箱majing@chinanews.com.cn)(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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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