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河北福成五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965.SH,以下簡稱“福成股份(600965)”)一連發布12份公告,包括補齊此前未經財務總監簽字的2021年年報與財務報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報告和財務報告等。公告顯示,福成股份財務總監程靜已就上述四份報告簽署確認意見。
不過,從當日的公告中可以發現,這些簽字曾經一波三折。
福成股份同日發布了一份顯示為4月27日的《聲明》,財務總監程靜稱,未就相關報告簽署確認意見系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受到來自大股東方面的影響造成其無法正常履職,不能做到勤勉盡責,不能獨立行使財務系統管理的管理職能,因而拒絕簽署確認相關報告。
同日,還有一份公告顯示為4月29日的《報警證明》,該證明為一份警情詳情接處警綜合單的圖片,其上顯示,接警時間4月29日10:12:52程靜的同事報警稱,程靜“于4月27日晚失聯,需求助”;反饋時間4月29日10:48:48,報警人稱與失聯人員已取得聯系,暫不需要公安機關幫助。
福成股份12日發布的關于公司2021年年報、財務報表,2022年一季度報告、財務報表等4份書面確認意見公告上,均有程靜的簽名,確認文件時間為5月9日。
經濟觀察報聯系到福成股份財務總監程靜,其表示,自己簽署確認意見的原因則系公司實控人已承諾不再干涉上市公司獨立性。
上市公司亦公告一份《關于作為實際控制人規范參與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運作的承諾》,承諾文件簽署日期亦為5月9日。
財務總監從拒絕在財報等文件上簽字,到同意簽字,期間發生了什么?
財務總監拒絕簽字
年報資料顯示,程靜自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任福成股份財務部經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財務總監,現任期起止時間為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
在福成股份發布的《聲明》中,程靜表示,作為福成股份財務總監,因近一年來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受到大股東方面的影響非常嚴重,違背了上市公司五獨立三分開的原則,對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對財務工作的正常履責影響巨大,其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的職責,不能做到勤勉盡責,不能獨立行使財務系統管理的管理職能,有些業務無法確定真偽性,故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承擔個別和連帶法律責任;并聲明拒絕簽署確認2021年度報告與2022年一季度報告。
公告顯示,程靜未簽署2021年年報與2022年一季報書面確認意見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一項對該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有重大影響的經營活動尚未核實清楚,以及大股東存在破壞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的行為。
具體事項涉及福成股份在2021年5月采購活牛過程中,負責采購人員全部從該公司大股東福成集團臨時借調,共六組。該公司養牛分公司向每組撥付采購備用金200萬元(公司實控人李福成擔保),備用金循環使用,累計資金支出超過1億元;因自大股東借調的人員比較強勢,公司會計人員先付款再要求采購人員補齊采購資料和原始憑證。在未核實清楚采購資料及原始憑證前,存在采購價格不真實和生物資產成本虛高的風險,對該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影響不小。
此外,福成股份實控人李福成未按照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包括大股東直接安排人員參與上市公司采購業務付款審批、未經上市公司管理審議程序將四家分公司付款從公司財務管理系統資金中心剝離以及宣稱上市公司是大股東福成集團的“兒子”等破壞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的做法等。
福成股份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內實現營收12.69億元,同比增長16.77%;凈利潤1.5億元,同比增長24.49%。2022年一季度,福成股份實現營收3.2億元,凈利潤0.5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17%和61.93%;一季報顯示,期內凈利潤的利潤貢獻主要來源于殯葬業和養殖業。
從“失聯”到簽署確認意見
福成股份發布的《報警聲明》顯示,公司財務總監程靜于4月27日晚失聯,其同事于4月29日上午報警。
據福成股份回復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的公告顯示,4月27日晚上七點左右,公司董事會秘書在辦公桌上發現一份有“程靜”簽名的紙質文件,文件主要內容包括大股東有干預公司經營管理財務不獨立;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職責,不能做到勤勉盡責,有些業務無法確定真偽性;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承擔個別和連帶法律責任;拒絕簽署確認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度報告。
公告稱,該公司收到該文件后一直多方面嘗試與其聯系確認真偽,但財務總監程靜自此失聯,無法百分百確認其來源及信息真偽。《報警聲明》顯示,程靜于4月27日晚失聯,公安局接警電話時間則為4月29日上午10時許,報警人稱自行來所反映情況。不過,落款日期為4月29日的警情詳情接處警綜合單顯示,報警人與失聯人員已取得聯系,暫不需要公安機關幫助。
經濟觀察報聯系到福成股份財務總監程靜,其表示,關于本人失聯與此前拒絕簽字的情況,公司公告已有回應;而自己簽署確認意見的原因則系公司實控人已承諾不再干涉上市公司獨立性。《報警公告》中披露的報警人向記者表示,相關事項以公告為準。
記者注意到,福成股份于12日一連發布4份確認意見,分別涉及福成股份2021年年報與財務報表、2022年一季度報告和財務報表,此4份確認意見均有程靜簽名。
福成股份另公告稱,公司實控人李福成承諾作為福成股份的實控人之一,即日起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作為實控人規范參與上市公司的運作。
福成股份“簽字門”事件引起投資者們格外關注。在互動平臺上,有投資者5月8日提問稱,“請問董秘剛上任,為啥首份年報財務總監程靜不簽字,審計報告針對此項為啥還敢發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上市公司回答稱,“請關注公司近期公告,公司將披露財務總監未簽署定期報告確認意見的原因。感謝您的關注!”
亦有投資者5月8日提問稱,“福成集團燕郊福成理想匯項目虛假宣傳,導致上千人上訪維權,要求退房,公司計劃怎樣處理,會否影響下一季度利潤。”福成股份回復表示,“房地產業務是福成集團的業務之一,福成理想匯項目是公司股東福成集團的項目,福成股份沒有房地產業務。”
5月12日的上市公司公告中,發布了程靜關于未簽署2021年年報和2022年一季報書面確認意見的原因,詳細闡述了存在一項對于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有重大影響的經營活動尚未核實,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兩個主要原因。其表示,“我作為擔任公司十一年財務總監的管理者,在公司有一定根基,敢于堅持原則和底線,對公司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敢于提出不同意見。作為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對社會和企業負有責任感,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工作態度,維護股東的權益。”
在上市公司給上交所的回復函中,福成股份稱,4月29日披露定期報告之后,公司多方聯系上財務總監程靜,與其深入溝通和探討,未簽署公司定期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主要原因已消除,程靜現同意補簽對公司定期報告和財務報表的書面確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