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江蘇長電科技(60058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江蘇長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以下簡稱“《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內部公示,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蘇長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3日在公司內部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張貼、公示。截止公示期滿之日,監事會未收到與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結合公示及核查情況,發表以下意見:
1、列入《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均為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時的公司任職人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2、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均為公司實施本計劃時在公司任職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骨干,與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范圍相符。
3、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4、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監事、獨立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綜上所述,監事會認為,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蘇長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