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胥帥
近日,*ST邦訊受贈資產鬧出“羅生門”。上市公司按照信披規范披露了一起資產受贈,但審計機構富澤瑞聲稱未出具過相關審計報告,資產評估機構寧邦鴻合則稱*ST邦訊存在欺詐騙取評估報告的情形。事情演變到現在,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先拋開各自說法,說回常識。根據*ST邦訊的公告,約定的審計費用和評估費用分別為2000元和5000元。受贈資產49%股權的價值為8132.07萬元,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1.7億元。普通老百姓(603883)都知道,買一套100萬元的房子,也要收4000元的房產評估費。現在是上億元的資產,評估費用卻和一套房子的價格差不多,這已經違背了常識。
其次是受贈資產于2013年11月成立,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在2018年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報告期末的凈資產分別為131.16萬元、297.57萬元、570.87元和1217.76萬元;各報告期內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25.01萬元、508.08萬元、776.40萬元和1401.87萬元,實現凈利潤30.59萬元、166.41萬元、273.30萬元和646.88萬元。但就這么一個資產狀況,受贈資產評估值增值率卻達到1262.83%,這說得過去嗎?
再者是上市公司沒有直接和審計機構以及評估機構對接,而是找的中間人介紹。公司董事長助理張怡銘在2021年12月接觸到對接人譚欣慶(主要負責推廣業務并協調簽字會計師和評估師參與項目),雙方通過電話交流,明確向譚欣慶表示過此次委托審計和評估的目的是公司受贈能盾電子部分股權的事項。譚欣慶再向*ST邦訊引薦。現在,*ST邦訊、富澤瑞、寧邦鴻合都需要解釋中間人的身份。*ST邦訊究竟是怎么核實的譚欣慶身份?對審計機構和評估機構是否又進行了證券、期貨等從業資格的核實?
筆者認為,與其多次發出監管函要求涉事各方解釋,不如監管層啟動現場調查。
一是要調查清楚“人”與“物”的真實性。“人”即譚欣慶的真實身份,其又是如何與富澤瑞、寧邦鴻合的哪些工作人員搭上線的。“物”即全面調取*ST邦訊、富澤瑞、寧邦鴻合的各類審計材料和底稿,特別是對加印公章進行真實性辨認。
二是要對受贈資產進行現場調查,需要第三方評估機構和審計機構重新評估它的真實價值。當下正值*ST邦訊年報披露的關鍵節點,事情沒搞清楚前,這筆受贈資產不能并入上市公司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另外,通過對受贈資產的調查,核實當時參與資產評估和審計的機構身份。
三是要核查受贈資產信披前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者借利好拉升股價的情況。要知道在受贈資產公告披露后,*ST邦訊在1月的股價漲幅超過25%。
*ST邦訊受贈資產“羅生門”的個案也向市場提了個醒——要重視ST公司的非重大資產重組、一般資產收購、出售等的合規性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