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鰻快報》 趙超/文
截至2022年4月20日,吉安滿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滿坤科技)創業板上市進程,仍停留在今年2月28日的提交注冊。
滿坤科技主要從事PCB的研發、生產與銷售。2021年前三季度,滿坤科技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8.84%至8.59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同比下滑21.51%至6264.05萬元。其中,三季度,該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4.7%,而扣非后凈利潤同比下滑幅度高達36.88%。
雖然家族持股比例較高,但股權較為分散,也是滿坤科技的一大特點。《電鰻快報》研究發現,作為滿坤科技實控人之一,也就是洪俊城的妹妹洪記英,曾在2013年給原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曹永琳送3萬元,該筆款項在2017年9月被曹永琳退回。
而在2017年12月,洪俊城、洪娜珊夫婦,將所持滿坤有限(滿坤科技前身)股份大比例轉讓給子女洪耿奇、洪麗冰、洪耿宇、洪麗旋及洪俊城妹妹洪記英,彼時洪耿宇年齡僅約20歲。也就是此次股權轉讓,讓滿坤有限股權處于較為分散的狀態。
蹊蹺的股權轉讓
家族持股比例過高,且股權過于分散,是滿坤科技的一大特征。洪氏家族合計持有公司1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0.42%。其中,實際控制人洪俊城、洪娜珊、洪耿奇、洪耿宇、洪麗旋、洪麗冰、洪記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別為18.08%、18.08%、22.6%、18.08%、5.42%、4.52%、3.62%。
其中,洪俊城、洪娜珊系夫妻關系,洪俊城為滿坤科技董事長、總經理,洪娜珊為公司董事;洪耿奇、洪耿宇系洪氏夫婦之子,洪耿奇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洪耿宇任公司重大項目辦建設項目副總經理;洪麗旋、洪麗冰系洪氏夫婦之女,洪麗旋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洪麗冰任公司總經辦主任;洪記英系洪俊城之妹,任公司副總經理。
而在2017年,滿坤有限發生了一次股權轉讓,也是這次股權轉讓,讓公司股權處于較為分散的狀態。
2017年12月29日,55歲的洪俊城分別與其子女洪耿奇、洪麗冰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向洪耿奇、洪麗冰分別轉讓滿坤有限25%和5%股權;洪娜珊分別與其子女洪耿宇、洪麗旋及洪俊城妹妹洪記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向洪耿宇、洪麗旋、洪記英分別轉讓滿坤有限20%、6%和4%股權。
《電鰻快報》注意到,上述股份轉讓前,洪俊城、洪娜珊分別持有滿坤有限50%股權。上述股份轉后后,洪俊城、洪娜珊持股比例均降至20%。洪耿奇持股比例為25%,超過洪俊城、洪娜珊兩夫婦,成為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單一大股東。洪耿宇持股比例為20%。
為了明確公司的控制權關系,前述洪氏家族成員于2017年12月29日共同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約定如下:協議各方承諾,協議各方應在公司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前通過友好協商、討論等方式就有關事宜達成一致表決意見;若協議各方按照各方持股比例進行內部表決時達成平票或無法得出多數表決意見,則以洪俊城的表決意見予以表決,并以其表決意見的投票結果作為投票結果,確保一致行動。
資料顯示,1997年出生出生的洪耿宇,本科學歷。2020年10月至今,洪耿宇為滿坤科技重大項目辦建設項目副總經理,2020年,其僅為23歲。1992年出生的洪耿奇,在20歲時,即擔任H&L公司董事,24歲至26歲,歷任滿坤有限銷售副總監、銷售總監,26歲至今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17年,滿坤科技上述股權轉讓的原因是什么?洪耿奇、洪耿宇如此年輕就在公司擔任要職,兩人是否有能力履行職位責任?
實控人因環保問題行賄
作為滿坤科技實控人之一,也是洪俊城的妹妹洪記英,曾被要求協助調查一則受賄案件。
申報文件顯示,洪記英曾于2019年根據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辦案人員要求,協助調查原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曹永琳受賄案件。根據“(2019)贛10刑初26號”《判決書》摘要,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對曹永琳案作出以下判決:曹永琳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追繳的贓款705.6萬元,依法沒收。
根據“(2019)贛10刑初26號”《判決書》所記載的內容:2013年5月,吉安滿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和廢水排放超標兩次被省環境監察局下達處罰告知書,擬共計罰款26.5萬元。應洪記英的請托,曹永琳決定將罰款降為10萬元。為感謝曹永琳的關照,2013年5月,洪記英在省環保廳停車場送給曹永琳3萬元。2017年9月,曹永琳已退回該筆款項。
資料顯示,洪記英1973年出生,高中學歷。2009年10月至今,擔任深圳滿坤執行董事;2013年6月至2017年12月,擔任江西省滿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2008年4月至2018年10月,擔任滿坤有限采購部負責人;2018年10月至今,擔任公司副總經理。這也意味著,在2013年給曹永琳送現金時,洪記英為僅為滿坤有限采購部負責人。彼時,洪俊城為滿坤有限董事、總經理。
《電鰻快報》研究發現,2017年9月,曹永琳已退回上述洪記英所送財務。而在2017年12月,洪俊城、洪娜珊就將所持滿坤科技轉讓給其子女,且兩者的持股比例均少于洪耿奇。
2013年5月,洪記英在省環保廳停車場送給曹永琳3萬元時,其職位僅為滿坤有限采購部負責人。洪記英向曹永琳送錢,是否受洪俊城指示?洪俊城、洪娜珊就將所持滿坤科技轉讓給其子女的行為,是否有擔憂曹永琳受賄事件事發,進而牽連洪俊城、洪娜珊的考慮?
針對上述問題,《電鰻快報》向滿坤科技發送求證函,截止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電鰻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