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9日公布了天津銀保監局籌備組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津銀保監籌〔2018〕250號)。
決定書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王鵬,該分行固定資產貸款部分資金未執行受托支付,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天津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