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捷邦科技精密功能件和結構件產品最終應用于蘋果終端產品的比重較高,如果未來被蘋果取消供應商資格,將對其經營業績及持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以立訊精密(002475.SZ)、歌爾股份(002241.SZ)、藍思科技(300433.SZ)為代表的果鏈股,縱然在過去兩年內于A股市場上演數出大起大落、暴漲暴跌的戲碼,仍是倍受投資者關注的投資品種。
而果鏈公司也并非一成不變。近日,蘋果公布了2020年最新的200家核心供應商,中國大陸廠商新增12家,被剔除4家,共42家。其中有一家過去三年常居此榜的公司,主營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結構件生產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捷邦科技)。日前,該公司已深圳證券交易所遞交招股說明書,申請登陸創業板。
此次IPO,捷邦科技擬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810萬股,占發行后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00%。計劃募集資金5.5億元,其中約3.52億元用于“高精密電子功能結構件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其余分別用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投資時報》研究員查閱該公司招股書注意到,2018年至2020年(下稱報告期),捷邦科技客戶集中度和終端品牌廠商集中度高,外銷占比頗高。此外,捷邦科技和其實際控制人曾與相關股東約定對賭條款,在申報上市之日“掐點”解除。
客戶集中度高,外銷占比高
捷邦科技是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結構件生產服務商,能夠為客戶提供包括產品設計研發、材料選型驗證、模具設計、試制、測試、量產等一系列服務。招股書數據顯示,報告期內,捷邦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4.48億元、6.07億元、8.5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30.28萬元、6855.57萬元、6912.05萬元。
該公司產品主要應用于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一體機電腦、智能家居、3D打印、無人機等消費電子產品領域,直接客戶主要為富士康、廣達電腦、仁寶電腦、可成科技、比亞迪等電子產品制造服務商和組件生產商,再由其集成組裝后銷售給蘋果、谷歌、亞馬遜和SONOS等終端品牌廠商。
按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客戶合并計算,報告期內,捷邦科技向前五大客戶合計銷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05%、80.01%和81.03%,其中對第一大客戶富士康的銷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5.58%、36.85%和39.52%,客戶集中度較高。
從終端品牌廠商來看,捷邦科技大部分產品應用于蘋果的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等產品,產品中最終應用于蘋果產品的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5.22%、77.95%和81.27%,下游品牌廠商集中度高。由于該公司的精密功能件和結構件產品最終應用于蘋果終端產品的比重較高,如果未來被蘋果取消供應商資格,將對其經營業績及持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招股書稱,為降低客戶集中度,公司將采取持續不斷開拓終端品牌廠商和新客戶,拓展產品應用領域、開拓新市場,加大業務多元化布局等措施。
匯兌損益影響大
在客戶集中度高的情況下,由于重要客戶例如富士康、廣達電腦等客戶要求的送貨地址以保稅區為主,捷邦科技的外銷占比也頗高。報告期內,該公司外銷銷售收入分別為3.78億元、5.29億元和7.51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9.31%、90.22%和89.99%,遠高于同行業可比平均水平36.07%、33.89%、37.53%。
捷邦科技的外銷產品主要以美元進行結算。由于2020年因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有較大幅度升值,公司產生匯兌損失達2654.27萬元。而報告期內,該公司匯兌損益金額分別為-311.26萬元、-105.94萬元和2654.27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扣除股份支付影響后)的比例分別為-4.17%、-1.22%和32.40%,整體呈上升趨勢。
該公司產品的終端客戶包括蘋果、谷歌、亞馬遜等消費電子品牌商,若未來全球貿易環境進一步變化,該公司與國際消費電子品牌商的合作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此外,由于中國境內人力成本、產業配套等比較優勢趨于減弱,全球電子產業制造存在向越南、泰國等東南亞國家進一步轉移的可能,如該公司無法持續維系現有客戶關系或及時調整產業布局,將可能會對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針對在國際貿易環境變化、產業轉移的背景下公司外銷占比高面臨的挑戰和風險,捷邦科技回復《投資時報》表示,公司外銷收入中境內保稅區的銷售收入占比較高,而目前國際貿易變化尚未對公司外銷銷售收入造成不利影響。其將積極關注外匯市場變動情況,采取遠期結匯等方式,以規避匯率波動風險造成的損失。
據悉,報告期內,捷邦科技主要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和遠期結匯取得的投資收益分別為-10.99萬元、-0.77萬元和-11.03萬元。
對賭協議與補充協議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捷邦科技實際控制人為辛云峰、楊巍和殷冠明,三人合計控制83.34%的表決權。
2020年9月,捷邦科技因業務發展資金需要,引進長江晨道、國信資本、寧波天睿、業峻鴻成和超興創投五名新股東,以貨幣形式對公司進行增資,增加注冊資本409.2828萬元。而在此次增資中,捷邦科技和實際控制人與長江晨道、寧波天睿、業峻鴻成和超興創投在《增資協議》中約定了優先清算權、整體出售協商、反稀釋、優先認購權、股權轉讓限制、優先購買權、跟隨出售權、信息權和檢查權、最優惠待遇等特殊條款。與國信資本也約定了類似特殊條款。
雖然不存在業績承諾和業績補償條款,但協議中約定的反稀釋條款、股份轉讓限制條款和優先分配權條款等對賭協議條款仍會影響公司股權清晰性和穩定性。
在遞交招股書之前,捷邦科技與各方簽署了補充協議對相關對賭條款進行了處理,約定自公司向證監會或相應證券交易所提交首次發行上市申報文件之日自動全面解除,且不再具有任何恢復執行之效力。而捷邦科技股東之間的約定是,若捷邦科技未能成功上市致使回購條款恢復生效,可能會觸發實際控制人的回購義務,現有股東持股比例可能發生變化。
對此,捷邦科技回復《投資時報》表示,就目前正在執行的增資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該公司不是對賭協議或類似安排的當事人,公司實際控制人與投資者之間的相關約定不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變化的情形,相關協議不與公司市值掛鉤,不存在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或者其他嚴重影響投資者權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的相關要求。
當然條款解除是附有上市條件的,是針對上市前存在對賭問題的解決方案,可能屬于應對監管要求的權宜之計。具體是否能順利上市,是否屬于上市前對賭協議的清理,最終還得看監管的意見。(關越)